南京房屋赠与办理流程

2015-06-27 12:43:00   来源:搜狐焦点网

房屋赠与,指一方(赠与人)自愿把自己所有的房屋无偿赠与他人(受赠人),他人愿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为。

南京房屋赠与办理流程

一、申请登记程序:

签定赠与合同→配图(二楼29-32号测绘窗口)→申请登记(二楼12号受理窗口领号,15-21号窗口办理)→审核制证→交费领证(三楼36号发证窗口)。

二、配图查验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

2、赠与合同。

非成套房屋应提交受赠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查验原件)、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和赠与合同复印件。

3、其他相关资料

三、登记提交资料:

1、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转移类);

2、房屋权属证书;

3、房屋分层分户平面图;

4、赠与人(产权人)、受赠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查验原件);

5、赠与合同(非家庭成员之间的房产赠与合同,必须经公证处公证。家庭成员之间的房产赠与,采用规范性赠与合同文本,赠与合同可以不公证。家庭成员指产权人的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孙子女、外祖父母、外孙子女、公婆、儿媳妇、岳父母、女婿);

6、家庭成员关系证明;

7、委托书(赠与合同未经公证的,赠与人、受赠人必须到场办理手续。若赠与合同已经公证,赠与人可以不到场,受赠人不能到场的,可出具委托书,应提交受赠人及受托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查验原件);

注:赠与合同文本在二楼商务中心领取。

四、收费标准:

1、住宅:

登记费:80元/套(非成套:80元/证);

配图费:20元/证;

转让手续费:受赠方3元/平方米。

2、非住宅:

登记费:550元/证;

配图费:20元/证;

转让手续费:受赠方5元/平方米。

五、工作时限:

自登记受理后次日起,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