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计算住房公积金 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方法

2013-08-21 15:44:00   来源:搜狐焦点网

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社会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当前中国房价高企,若能申请公积金贷款,也是能节省一定的费用。但是,对于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有哪些方法呢?跟随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

计算方法

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要根据还贷能力、房价成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较高限额四个条件来确定,四个条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较高可贷数额。计算方法如下:

按还贷能力

计算公式为:

{(借款人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使用配偶额度的:

{(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其中还贷能力系数为40%

月工资总额=公积金月缴额÷(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

按房屋价格

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房屋价格×贷款成数

其中贷款成数根据购建修房屋的不同类型和房贷套数来确定:

购买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定向销售经济适用房或私产住房。

职工家庭(包括职工、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贷款购买首套住房(包括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定向销售经济适用住房或私产住房),且所购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的,应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价款20%的首付款,贷款额度不高于所购住房价款的80%;所购住房建筑面积超过90平方米,应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价款30%的首付款,贷款额度不高于所购住房价款的70%。

职工家庭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应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价款50%的首付款,贷款额度不高于所购住房价款的50%。

职工家庭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购买私产住房的,房屋价格和评估价格不一致时,取二者低值核定额度。

购买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的,贷款额度还应不高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与房屋补偿金的差价。

购买公有现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房屋价格的70%;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所建修住房所需费用的70%。

其他

具体的贷款额度金额还要同时考虑单笔贷款较高额度、较高可贷款额度、较低首付款和信用等级。

按账户余额

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不得高于职工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公积金贷款,为职工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0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2万的按2万计算。

按较高限额

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较高限额4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较高限额60万元。

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较高限额5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或其配偶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较高限额70万元。

申请贷款时职工或其配偶正常缴存按月住房补贴的,参照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规定执行。

计算出的贷款额度数值保留到千位,千位以下不为零的千位加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