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北京公贷新政解读:释放改善性住房需求

2015-06-27 21:52:00   来源:搜狐焦点网

根据京房公积金发〔2015〕22号《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政策做出3项改变,预计将释放改善性住房需求:

一、对于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房屋交易权属信息查询系统中显示无房的借款申请人,执行首套自住住房贷款政策,较低首付款比例为20%,贷款较高额度为120万元。

二、对于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房屋交易权属信息查询系统中显示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含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贴息贷款)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住房的借款申请人,执行第二套住房贷款政策,较低首付款比例为30%,贷款较高额度为80万元。

三、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住房贷款的发放对象,不再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北京市统计局较新公布的城镇居民人均住宅建筑面积的缴存职工家庭。

只要在住建委交易系统中显示无房,那么新购的房就被认定为首套房,即便之前已经卖了一套房,再买一套也是首套;即便不是普通住房,也算首套;即便以前有贷款记录,依旧按照首套对待——享受较低二成的首付比例,以及120万元的较高贷款额度。

首套房“认房不认贷”的调整,将以上三种情况都进行了放宽认定,曾经卖过房或者贷过款的市民,只要现下无房,可以比以前少付首付,多享受较高贷款额度,而且要享受这些,不用再顾忌新购房的面积,即便大于90平也是没问题的,所以完全可以一步到位,无需先买小户型,以后再换成大户型,可以直接购买大户型,并且享受首套房购房优惠,将会释放一部分改善性住房需求,预计市场上90平米以上成交量将会上升。

虽然二套房贷款公积金并没有像首套房那样放宽对“普通住房”的要求,但是发放贷款已经不要求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城镇居民人均住宅面积了,先前,如果已有的首套房面积略大,再买二套必须要商贷,商贷利率比公斤贷款利率高很多,今天起没有了人均住房面积的限制,那么市民在已有一套房的情况下,想改善住房,买更大面积的房子,可以获得公积金贷款了,并且较低首付比例仅比首套房高一成,极大地释放了改善性住房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