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及其出台背景简介

2013-06-28 15:08:00   来源:搜狐焦点网

《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是重庆市地方法规管理条例,已于2009年5月21日经重庆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于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

《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共八章八十六条,涉及物业管理区域,业主、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前期物业管理,物业管理服务,物业的使用与维护,法律责任等各个方面。

《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出台背景

物业管理涉及千家万户,关系到广大市民的安居乐业。现行《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于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自施行以来,在规范我市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保障物业的合理使用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随着我国住房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以及城市化进程的快速推进,物业管理呈现出少有的发展速度,我市物业管理覆盖面的日渐扩大,物业管理矛盾纠纷日益增多,物业管理活动中出现了许多新情况并有许多亟待解决的新问题,现行条例已不能适应新形势下我市物业管理工作的需要。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多次提出建议和提案,要求尽快修订现行条例。另一方面, 2007年10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修订后的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赋予了物业管理一些新的内容,对业主表决权、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决定的效力等问题予以了明确规定。我市现行条例与上位法的规定存在诸多不一致的地方。因此,按照《物权法》和国务院修订后的《物业管理条例》的精神,结合我市的实际,重新制定《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已非常必要。

《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历时5年,在修订过程中召开了16次论证会和11次座谈会,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市人大常务委员会还专门举行了立法听证会,听取了广大市民的意见。并结合我市实际,经市人大、市政府法制办会同我局反复研究、讨论、修改,最终审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