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可不知的重点事宜

2015-06-24 15:12:00   来源:搜狐焦点网

说起住房公积金,对大多数工作中的人们来讲都不为陌生。如果要买房,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有比商业贷款更少的利息,基本是大多数人的首要选择。但是你是否了解公积金贷款的具体事宜?什么样的情况下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我们为您提供详解答!

什么是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社会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这里的单位包括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

住房公积金条例进程

1999年颁布《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

2002年国务院公布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2011年10月27日,住建部副部长齐骥表示,住建部正在联合各个部门,研究修订公积金条例工作中,放开个人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住房租金的规定。

2013年部分城市出台办法,允许患有重大疾病的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提取公积金救急。

2014年武汉市公积金拟采取多种措施,放开低收入职工提取政策,实施差异化缴存,月入低于1900元可提公积金。

须知11种情况不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1、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缴存余额的。

2、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3、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4、租房自住的。

5、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6、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7、出境定居的。

8、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0、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

11、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积金按揭贷款流程:

1、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有关资料。

2、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借款人资格、担保人资格、贷款额度和贷款期限的审查及合同的填写同意后,借款人与中心签订相关合同或协议,并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办理保险。

3、贷款手续办理完毕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给银行签发准予贷款通知书,银行接到贷款通知书后办理贷款划付手续。

提醒:购房时,借款人根据自己公积金的缴纳情况,到银行进行测算,就可得知贷款的金额和每月还款数额。根据公积金管理有关规定,每年提取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