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5-04 17:37:00 来源:搜狐焦点网
2016年5月1日,我国营改增试点全面启动,南京买房缴税窗口咨询量猛增。购房指南在此给你奉上交税必知操作细节,希望能帮到您。
营改增后 南京买房缴税窗口实行一窗式办理
据了解,营改增后交税地点不变,缴纳税费基本不变,但税种发生改变,取号方式也改变了。之前不满两年卖房所缴纳的营业税属于地税范畴,而“营改增”后收取的增值税属于国税的范畴,应当由国税局收取。
目前,南京市房管局缴税窗口已实行一窗式办理,也就是说地税和国税窗口合并,增值税和契税、个税等在统一窗口缴纳。也就是说,办理纳税申报及开票等业务,卖卖双方都只需要取一个号,按叫号顺序在同一窗口办理。因此取号时,也需要买卖双方本人都到场,否则无法取号办理。
然而,房管局工作人员很快发现,一窗式交税办理进度比较迟缓,排队等待的时间较长。房管局工作人员建议购房人,条件允许的可以过两天再来办理出件,无需扎堆办理。
二手房交易营改增,你需要知道的操作细节
细节一:营改增的执行时间:以过户时间为准
根据国税总局发布的《纳税人转让不动产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营改增的时间,即5月1日。
南京会准时执行,以二手房过户时间为准。5月1日前过户的按照旧政策,5月1日(包括5月1日)以后过户的按照新政策执行。
细节二:增值税究竟要少交多少钱?
“营改增”后税费到底如何交呢?根据华侨路房产交易中心三楼的税务窗口工作人员的解释:“营改增后,住宅满2年的免征增值税,不满两年需缴纳增值税,取消营业税。卖方增值税按交易房价的5%收取,但还需加上其他附加税,计算下来约等于计税价格的5.6%。也就是说和以前收取的5.6%的营业税相差并不大。”
而南京国税局的工作人员则表示,营改增后的增值税其实是,二手房营业税的征税政策和免税政策都平移过来了,过去征营业税5%,现在改为增值税还是5%。如果本次售房缴纳增值税及附加,那么契税可以按计税价格-增值税来缴纳。
“营改增”后买房缴纳的契税个税都有可能减少,由于计算公式的不同,“营改增”后计算这三种税费时,房屋销售额均为不含税的数额。征税的成交价格不含增值税,也就是说税率不变,但计税价却减少了,等于也少缴纳了一部分契税和个税。也就是说,营改增后二手房交易的双方均受益。
举个例子:
如果首次购买一套成交价格100万元,80平米的二手房:
营改增前应缴纳的营业税=100万×5%=5万元,
营改增后应缴纳的增值税=100万÷(1+5%)×5%=4.76万元,缴纳的税款减少了约2400元。
营改增前应缴纳的契税=100万×1%=1万元,
营改增后应缴纳的契税=100万÷ (1+5%)×1%=0.95万元,缴纳的税款减少了约500元。
营改增前应缴纳的个税=100万×1%=1万元,
营改增后应缴纳的个税=100万÷ (1+5%)×1%=0.95万元,缴纳的税款减少了约500元。
细节三:满两年免征中的“两年”从什么时候算?
据了解,5月1日后,南京市国税局对南京满两年的房屋依然免征增值税。那么问题来了,什么是满两年?要如何界定这个“两年”呢?
对于房改房,以公有住房买卖契约、购房发票或收据、产权证等注明的时间,按“孰先”的原则。
对于商品房,以契税完税证、产权证等注明的时间,按“孰先”的原则。
继承、遗嘱、离婚、直系亲属赠与、遗失补办等方式取得的住房以原购房时间连续计算。
拆迁偿还、非直属亲属赠与与取的住房,以本次领证时间计算。
细节四:现在缴税的材料有哪些?
在办理流程上,根据南京市地税窗口的介绍,也基本和“营改增”之前的办理流程相同。
买卖双方携带房屋交易信息表、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购房发票等基本材料,以及在房管局窗口领取的缴税单、房产交易地税联系单等其他材料即可。
需要注意的是,因为政策规定无论营业税还是增值税,都是卖房缴纳,因此需提供卖房身份证及复印件。另外,由于营业税收地税局收取,而增值税由国税局收取,5月1日起“地税联系单”也将发生变化。
缴税时,买卖双方到窗口核实、确定交易涉及税种,填写相关税种申报表后,经复核无误的,缴纳具体税费并获得票据证明。
细节五:现在增值税缴纳流程有变化吗?
根据江苏省国税局货物和劳务税处处长夏敏介绍,个人二手房交易营改增后,办税程序、办税资料和办税渠道都不变。目前我们可参考营业税缴纳程序,具体增值税缴纳细则以官方规定为准。
南京二手房营业税缴纳流程如下:
1、买卖双方到房管局三楼36号发证窗口领取税费单;
2、买卖双方到税务63号窗口取号;
3、买卖双方到54-62号窗口办理缴税手续,完税后获得税票;
4、买卖双方到财务48-49号窗口办理缴纳登记费、交易手续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