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3-25 11:01:17 来源:搜狐焦点网
按照现行政策,购买超过2年(含2年)的普通住房免征营业税;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全额征收营业税;购买超过2年(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
一旦营业税改增值税后,是否同样享有免征年限,如何设置成为关键。
如果一刀切,不设免征年限,势必增加绝大部分交易对象的税收负担。当前二手房交易营业税的征收税率主要以5.5%或5.6%为标准。以买入价为100万元的房产为例,在免征年限外出售该套房产溢价30万元,即以130万元成交。按照现行的政策,需要交纳营业税为130万×5.6%=7.28万元。若按照假设11%的增值税的征收标准,即需交纳30万×11%=3.3万元。增值税的负担要小于征收营业税的负担。
但是一旦房产从100万元涨到了250万元。按目前的营业税征收规定,则需要交纳250万×5.6%=14万元,如果按照假设11%的增值税的征收标准,则需交纳(250-100)×11%=16.5万元。这时,征收的增值税就超过了营业税。
增值税到底是增加还是减少税负,具体要看免征年限和税率。如果能按照营业税2年的免征年限执行,还是可行的。从国家出台该政策的目的看,主要是为了打击市场上的投机行为,以2年时间来判定房产的持有目的,也比较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