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3-30 15:21:29 来源:搜狐焦点网
29日,惠州市房管局联合市住建局、市工商局召开楼市“降温”会议,100多位在售楼盘代表参会。会议现场发布了《关于严格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指出,开发商预售商品房应取得《广东省惠州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而在取得预售证之前,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销售和签订认购书或收取意向金(诚意金)、定金。
什么是预售证?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文件。其主管机关是市国土房管局,证书由市国土房管局统一印制、办理登记审批和核发证书。房地产商在销售商品房时,如该房屋已建成,还应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购房者如需调查房屋的建筑质量,还可查验房地产商的《工程验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