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4-11 13:50:02 来源:搜狐焦点网
新的公积金个人贷款政策再度做出调整,购买新建住房或房龄在20年(含)以下二手房的,单人公积金个人贷款较高限额提高到60万元,双人提高到80万元;放宽提取公积金偿还贷款范围……
从今天,也就是4月11日起,职工家庭贷款购房将获更多政策支持。该政策据悉已经在哈尔滨等城市推广。
据悉,新政策对借款人应按照规定连续汇缴6个月公积金方可申请贷款的规定进行了补充完善。申请公积金个人贷款,借款人应按照规定,按月、连续、足额汇缴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以下两种情况,视为连续汇缴:借款人申请贷款前,曾办理过公积金提取业务;借款人因调转单位造成个人公积金漏缴,但已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补缴。
调整组合贷款有关规定。当公积金个人贷款可贷额度无法满足借款人需求时,借款人可以选择组合贷款方式,即向公积金中心指定的受委托银行继续申请商业贷款,申请商业贷款时,应按照受委托银行相关规定办理。
补充完善贷款期限以及延长贷款年龄规定。公积金个人贷款期限为1~30年,且贷款年限加借款人年龄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建户且连续缴存公积金(不考虑借款人申请贷款前,是否曾办理过公积金提取业务)5年(含)以上、首次申请公积金个人贷款的,借款人年龄可推迟至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计算,但最长贷款期限不得超过30年。
放宽提取公积金偿还贷款范围。已申请公积金个人贷款(包括组合贷款)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共同还款人)以及同一户口的父母、子女均可提取个人账户的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但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应偿还的贷款本息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