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住或酒店式公寓可调整为自住型公寓

2016-08-02 09:02:04   来源:搜狐焦点网

沈阳房地产较新政策内容:对于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超过5年未售出的商业、办公项目,具备条件的支持开发企业调整其使用功能。

【政策解读】这一措施,将推动解决商业地产去库存问题。在“22条”中,对已供应、未开发的房地产开发用地,允许开发企业转换用途、调整商住比例;对在建商品住房项目,也允许调整套型结构,但是对于已经建成的商业、办公项目是否可以调整使用功能未作明确规定。这一补充政策,需满足两个条件:一是确实属于市场滞销产品,标准是已取得预售许可证超过5年;二是要具备水暖电、消防安全等条件,方可改为住宅。

政策内容:在商业用地上已经建设的商住公寓、酒店式公寓以及原规划用途为商业但实际用途为商住公寓或酒店式公寓的项目,可以调整为自住型公寓,在落户、入学、水电暖民用价等方面享受住宅同等政策。

【政策解读】目前,市场上仍有大量商住公寓或酒店式公寓,由于其规划证可为“商业”,按照《沈阳市酒店式公寓建设项目规划审批管理规定》“在商业用地上建设的酒店式公寓,其地上建筑面积与建设用地内地上总建筑面积之比原则上不超过30%”,因此不能享受住宅同等政策。此次调整后,这部分商业地产也将划入自住型公寓享受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