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存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热点问题解答

2015-09-23 08:24:12   来源:搜狐焦点网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个人所得的一部分。市地税局12366纳税服务热线针对有关缴存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热点问题进行解答。

问:如何将确认得出的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税前准予扣除限额与住房公积金实际缴存金额比较计算个人所得税?

答:1.当实际缴存金额>税前准予扣除限额时:

(1)单位实际缴存金额大于税前准予扣除限额时,需要将超过税前准予扣除限额的部分并入个人当月工资薪金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因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应发工资部分不含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所以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部分不涉及税前扣除,仅需将超过税前准予扣除限额部分并入个人当月工资薪金。

(2)个人实际缴存金额大于税前准予扣除限额时,可以将超过税前准予扣除限额的部分并入个人当月工资薪金,同时扣减个人实际缴存金额后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或个人部分实际允许扣除额=扣除限额,即个人实际缴存金额超过税前准予扣除限额的部分不并入个人当月工资薪金,但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仅允许扣减个人部分税前准予扣除限额。

举例说明:如果单位和个人实际缴存住房公积金均为1000元,但税前准予扣除限额为800元。

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单位实际缴存金额1000元大于税前准予扣除限额800元的部分为200元,因此单位实际缴存超过税前准予扣除限额200元的部分应并入个人当月工资薪金中计算个人所得税;

而个人实际缴存金额1000元大于税前准予扣除限额800元的部分同样为200元,但个人缴存超过税前准予扣除限额200元的部分有两种计算方法,即将个人实际缴存超过税前准予扣除限额200元的部分并入个人当月工资薪金中,同时税前可扣除个人实际缴存金额1000元,或者个人所得税税前仅扣除个人缴存税前准予扣除部分800元。两种计算得数相同。

2.当实际缴存金额≤扣除限额时,实际允许扣除额=实际缴存金额,即单位实际缴存部分不参与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个人实际缴存部分可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扣除。

举例说明:如果单位和个人实际缴存住房公积金均为500元,但税前准予扣除限额为800元。

因单位实际缴存金额小于税前准予扣除限额,不参与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直接扣除个人实际缴存金额500元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