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房产中介开发商首付贷违法 将清理打击

2016-03-13 09:41:32   来源:京华时报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答记者问

昨天(12日)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新闻中心在梅地亚中心多功能厅举行记者会,邀请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副行长易纲、副行长兼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潘功胜、副行长范一飞就“金融改革与发展”的主题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在发布会上,各位金融领域的专家就“货币政策与经济增长的关系”“创业者融资难的问题”“支付体系和银行账户管理”等问题作出了详细的解读。

谈首付贷款

将开展打击“首付贷”专项整治

关于P2P平台搞首付贷款的问题,周小川强调商业银行要作出自己的判断,不仅是要了解客户的偿付能力、金融风险,同时要使政策适应不同地方的变化,考虑住房信贷的可行性和所面临的风险,对他们进行评估。一些P2P平台对首付进行贷款存在很多问题,首先,他们是否有资质做这项贷款;其次,他的资金来源是什么,如果动用了其他一部分人委托的资金,是否和人家真正说清楚了,是否会给出资方带来巨大的风险。

另外,银行必须了解客户,客户的首付不能是借的。客户找另外一方借了一部分钱说这是首付,剩下再去借,整个借款和自有资本的比例实际上就发生了变化,偿还能力也变了,以后月供不光要还银行的钱,还要还首付贷。对银行而言也承担了过大的风险,从银行内部管理来讲,操作是有错误的。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兼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潘功胜解释说,包括P2P平台在内的房地产中介机构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利用互联网金融平台从事场外配资,属于违法从事金融业务。

人民银行在这个问题上的态度是非常明确的,一是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自办的金融业务没有取得相应的资质,是违法从事金融业务,而且这里面还存在着自我融资、自我担保、搞资金池的现象。

二是房地产中介机构、房地产开发企业自办的金融业或者与P2P平台合作开展的金融业务,所提供的首付贷的产品不仅加大了居民购房的杠杆,削弱了宏观调控政策的有效性,增加了金融风险,同时也增加了房地产市场的风险。

对此,央行会与相关部门一起,结合即将开始的互联网金融的专项整治活动,对房地产中介机构、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及他们与P2P平台合作开展的金融业务进行清理和整顿,打击为客户提供首付贷融资、加大购房杠杆、变相突破住房信贷政策的行为。

谈外汇市场

大家没有必要急着去买美元

谈及外汇市场,周小川坦言,市场情绪有时候会有波动。过一段时间就会回归正常、回归理性。周小川认为,大家没有必要急着去买美元。

外汇市场波动是有原因的。从经济角度来讲,中国面临下行压力,中国的金融市场、股票市场发生波动,有几轮大幅的下调。国际上,欧洲和日本采取量化宽松的政策,后来又采取了负利率,美联储又加息。周小川认为,波动后,大家会更加注重经济分析,波动也会逐渐走向正常。

针对公众关注的跨境资本流动问题,易纲表示,总体来说,资本的流入流出在预期范围之内。资本流出和流入中大部分都是正常的积累起来的。有些是经常项下的贸易顺差,还有一些是在中国的直接投资。

“在流入中,可能存在部分额外的资本流入,如果预期变了就要流出。”易纲表示,通过对外汇流出结构的分析,流出的大部分是“藏汇于民”。中央银行持有的外汇储备通过市场购汇等方式,被企业、银行、居民买走,中央银行持有的外汇储备变成了民间企业、金融机构和家庭等民间持有。

谈货币政策

不采用过度汇率政策刺激出口

会上,有记者提问称,既然中国把未来几年的经济增长目标设定为6.5%,那么会不会一直保持宽松的货币政策?

对此,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解释称,中国已经决定更多地依靠内需,尽管进出口也是很重要的,但是中国不会过度地依靠出口来实现GDP的增长。净出口在GDP增长中的贡献率也不再像以前那么大,在这种情况下,有些货币政策,包括用汇率政策来刺激出口,对中国GDP的增长和实现未来的目标所能起到的作用并不大,所以我们不会倚重这个。

“估计未来还是会采用比较稳健的货币政策。”周小川在谈及货币政策的松紧程度时表示,如果国际国内没有大的经济金融风波事件,会保持稳健的货币政策,没有必要采用过度的货币政策刺激的办法来实现目标。总体来说,依靠稳健的货币政策和配合其他宏观调控支持效率的提高、内需的提高、创新的提高,就可以实现这样的目标,不必采取额外的措施。

周小川解释称,如果国际或者国内有什么重大的变故性的事件,货币政策是要保持灵活性的,要应对各种冲击、各种事件的产生。

谈支付体系

7月1日运行新非银行支付账户体系

有媒体提问,2015年底人民银行在账户管理方面出台了一系列规定,市场普遍反映这些规定对银行和支付机构的业务发展,乃至对支付市场的格局将产生重要影响。那么,人民银行对于账户管理的基本思路是什么,相关规定对消费者有何影响?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范一飞认为,支付体系非常复杂、庞大,社会公众关心的主要是涉及个人的支付体系,或者叫支付账户。目前分为两大块:一块是基于大家到银行存取款,办理银行支付开立的银行账户;另一块是适应电子商务发展的第三方支付,我们也把它称作非银行支付账户。

从去年开始,我们加大了对银行账户以及支付账户分类管理的力度,总体原则就是要进一步推动支付体系更加便捷安全发展,进一步落实账户实名制的要求,更好地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具体而言,在银行账户这一块,在现有的个人账户基础上,我们又增设了两类功能依次递减的账户,便于大家网上理财,日常的小额支付需要。在支付账户这一块,我们按照实名强度以及支付限额把它分为三类,功能逐次增强,由此把整个账户体系初步建立起来。

这样一个新的划分,新的银行账户体系下月1号开始实行,支付账户体系要到7月1日才能运行。这样划分以后,我们的目的是要适应消费者日益多样化的、个性化的消费支付需求,在安全和便捷之间达成平衡,具体效果怎么样,还有待实践检验。作为监管部门,我们会密切关注业态的变化,及时出台新的措施,使得支付产业、支付市场健康发展。

谈融资难

建立创新企业风险分担机制

关于年轻的创业者融资难的问题,周小川解释称,大家可能注意到国务院关于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有关的政策,特别强调科技创新方面政策的文件,这里涉及到金融体系的支持问题,首先是对科技创新类的初创型企业加大直接融资的服务力度,包括鼓励和支持天使基金、创投基金为科技创新型企业提供服务。在达到一定程度的情况下,也可以向银行贷款,贷款的政策并不一定是专门指向某个方向的,但普遍都属于小微企业贷款。对小微企业融资有一系列政策,去年也开过不少次会,总之在这方面他们可以按照支持小微企业融资的政策来申请。小微企业贷款连续若干年增长率高于贷款平均增长率,说明小微企业贷款在方便程度上、增长速度上都是高于平均的,所以是在扩大的。人民银行征信体系随着逐渐完善,对于创业者和新创企业的资信也可以提供信息服务。

潘功胜补充说道,加大对创业创新的金融支持力度是人民银行的一项重要工作,央行重点的工作方向有三个方面。

首先,是要丰富有利于创业创新的金融业态,比如发展天使投资、创业投资、股权投资,规范发展股权众筹融资的一些模式,利用创业板等股权市场和债券市场,扩大融资的渠道,这是排名前列个方面。

其次,是创新一些符合创业创新需求的金融产品,这里面包括知识产权的融资、股权的融资、供应链融资、科技保险这样一些金融产品,比如开展投贷联动、发展债贷结合的新金融产品。

第三,是健全风险防范和风险的分散机制,包括关于征信市场的发展,也包括建立担保基金和市场化风险的补偿基金,包括通过国家的新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中小企业的发展基金来建立一个创新企业风险分担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