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用公积金在青岛市内四区买到好房子?

2016-05-04 09:48:29   来源:搜狐焦点网

要买房的小伙伴们注意啦!从本月起,青岛公积金政策大调整!本次调整侧重在公积金二次贷款、公积金购买二手房、公积金异地买房以及公积金支付房租等四大方面!

part1 调整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1.将二次贷款由结清5年方可再次申请,调整为结清2年即可申请;

2.将二次贷款新建住房较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调整为50万元、二手房较高贷款额度由35万元调整为30万元;

3.二次贷同样实行单方缴存为双方缴存60%的贷款额度限制,即单方缴存的,较高贷款额度为新建住房30万元,二手房为18万元;

4.二次贷款计算单笔贷款额度的缴存余额倍数由15倍调整为10倍。

part2 调整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较低首付款比例

将首次和二次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的较低首付款比例分别由40%和60%,统一调整至30%。同时,首付款比例与房龄挂钩。

part3 扩大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范围

将省内异地贷款政策放宽至全国范围,对具有青岛市户籍,在其他城市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可以在青岛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

part4 租赁住房提取公积金更便捷

1.修改提取条件:

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2.调整额度限制:

租住本市公共租赁住房,提取金额不超过实际交纳房租;

租住本市其他住房的,每人每年只能申请提取一次,每次提取额不超过6000元;

职工租赁多套住房的,只能就一套住房申请提取公积金;
符合租房提取条件的职工,每人每年只能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支付租金,两次提取时间间隔不少于12个月。

3.简化提供要件:

承租本市公共租赁住房的,提供公共租赁住房合同原件和租金缴纳证明原件;承租本市其他住房的,提供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证明原件、婚姻关系证明原件。

————我是买房更省钱的分割钱————

根据《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青岛将分成:东岸城区、北岸城区、西岸城区。其中东岸城区包括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

接下来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下青岛东岸城区公积金贷款楼盘明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