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调动到另外区城后 济南公积金如何提取?

2016-08-03 10:36:22   来源:搜狐焦点网

近日,就济南住房公积金提取调整政策中:《济南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中原有的提取条件“调离本市并在新工作地设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的”已删除,依据是什么?山东省12345市民服务热线官方微博给予网友回复如下:

据《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第十二条规定:职工调动工作到另一设区城市的,调入单位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后,新工作的管理中心应当向原工作地管理中心出具新账户证明及个人要求转账的申请。

原工作地管理中心向调出单位核实后,办理变更登记和账户转移手续;原账户已经封存的,可直接办理转移手续,账户转移原则上采取转账方式,不能转账的,也可以电汇或者信汇到新工作地的管理中心。调入单位未建立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原工作地管理中心可将职工账户暂时封存”新工作地设立公积金账户的职工应该选择住房公积金账户异地转移的方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