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权证如何办理?期限多少?能转让吗?

2016-08-25 09:08:43   来源:搜狐焦点网

1、购买一手商品房,何时可以申请办理《房地产权证》?

根据规定,只有商品房项目办理了房地产初始登记后,业主才能顺利地领取《房地产权证》。也就是说,只有发展商按要求将商品房项目有关初始登记材料上报登记部门,按规定交纳有关税费并经登记部门按程序审批核准后,初始登记才算结束,业主才能办证。因此,并不是发展商一提交商品房项目的资料后,业主就可以申请办理《房地产权证》。

2、开发商办理产权证的期限

由于开发商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了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开发商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2)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3)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3、未成年人是否可以作为权利办理《房地产权证》?

未成年人可以作为权利人办理《房地产权证》,但办理时须提交其监护关系证明和监护人身份证明,并在《房地产权证》上备注其法定监护人姓名。由于未成年人为没有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因此在处分该房地产时必须符合有关的法律规定。

4、购买房地产时,如果购买了屋顶花园,为何在办理《房地产权证》时却没有反映出来?

现行的法律法规规定,屋顶空间是一个公共空间,是不能销售的,它不符合房地产登记条例的规定,所以在办理产权登记时没有体现出来。购房者只能从所签订的购房合同中体现其对屋顶的使用权利,但其产权并未得到现行法律、法规的保护。

5、拆迁赔偿房如何办理《房地产权证》?能否转让?

拆迁赔偿的房地产,原则上按被拆房地产的性质进行登记发证。办理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书》。

(2)身份证明。

(3)经规划国土部门或旧城改造办签证的拆迁赔偿协议书。

(4)补偿与被拆迁房地产有差价的,差值部分应提交补差发票复印件及发展商出具的付清差房款证明。

拆迁赔偿房的登记价,一般按新建房的建筑成本登记,补差价的,差价计入登记价。

拆迁赔偿房属于商品房地产的,发红皮《房地产权证》,可以转让;不属于商品房的,发绿皮《房地产权证》,不能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