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阳合同为什么不能签?二手房合同签订要谨慎

2015-11-24 11:30:00   来源:搜狐焦点网

所谓“阴阳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就同一事项订立两份以上的内容不相同的合同,一份对内,一份对外,其中对外的一份并不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而是以逃避国家税收等为目的;对内的一份则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可以是书面或口头。“阴阳合同”是一种违规行为,在给当事人带来“利益”的同时,也预示着风险。

司法实践中法院在处理“阴阳合同”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时,通常也是认定“阴阳合同“为无效合同。

1、房价下跌损失的风险。

卖方签订“阴阳合同”的法律风险交易不成时,承担房价下跌损失的风险。

2、买方违约的风险。

实践中,交易双方签订的网签合同与实际履行的合同内容不一致所引发的纠纷,被称为阴阳合同纠纷。由于先后多份合同在成交价款、履行期限等方面不一致,当交易双方就具体内容发生争议时,究竟应以哪份合同为准成为人民法院审理此类案件的关键。

对卖方来说由于“阴阳合同”上的房价低于实际交易价格.会大大增加了买方的诚信和违约风险。如果买方没有按期支付甚至拖欠过户价之外的房款.那么卖方将会陷入尴尬境地协商催讨,买方可能不予理睬;向法院起诉.则会因存在明显的偷逃税行为而受到经济处罚。

3、行政处罚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条规定:“纳税人采取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属于偷税。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处以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5倍以下的罚款”。

签订“阴阳合同”后卖方因此可以少缴甚至不缴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等税款。但一但被税务机关查出.则不仅会被追缴税款,还可能被处以高额的罚款。

4、刑事处罚的风险。

比起上述经济上的法律风险外,更严重的法律风险莫过于可能造成“人财两失”的刑事法律风险。订立“阴阳合同”是一种逃税的违法行为,税务机关一旦发现,可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对双方偷逃税款的行为予以行政处罚。交易双方的行为如触犯《刑法》,有可能构成偷税罪,根据《刑法》规定有可能被判处拘役甚至有期徒刑的刑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的规定:一纳税人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不满百分之三十并且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30%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