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的小伙伴注意了 有些车位不能买!

2016-06-23 08:14:45   来源:搜狐焦点网

(柳州搜狐焦点)如今小车已经飞入寻常百姓家,有车的家庭越来越多了,买房子时,车位也因此成为很多购房者考虑的一个重要问题。但现实中,包括柳州在内的很多城市,往往都存在着车位管理混乱的问题,那么买车位要注意些什么问题呢?

我们首先看看住宅小区车位的种类,目前小区车位共分四类

1、人防工程车位:产权不归开发商所有,因此,开发商不得出售,只拥有使用权(但如果开发商将这部分的建设成本分摊到销售的商品房成本中了,则使用权的归属也会随之转移)。

2、全体业主共有车位:《物权法》中规定小区的地面车位属于全体业主所共有,如何使用需要全体业主共同决定。

3、单个业主购买车位:由业主出资购买,产权属于业主所有。

4、开发商所有车位:是指由开发商投资建设的,该部分不计入公摊,可出租或者出售给业主使用的。

购买车位要注意什么?

1、明确车位的产权

看车位是否归开发商所有,即开发商是否拥有所有权。若购买的车位、车库不能办理产权证,则说明该车位或车库是不能销售的。如果车位是公共设施,开发商就不对其享有所有权,更不能将车位进行市场交易(车位使用权或所有权的买卖)。

2、应将车位相关细则写进合同

购房者在签订购房预售合同时,如果车位是随房屋一起预购的,购房者应与开发商就车位的位置、车位号、预售面积、预售价款等情况在预售合同的补充条款中约定清楚,较好附有平面图,并约定好出现差异的解决方式。

如果是先预购商品房再买车位的,则可与开发商另行签订预售合同,上述的各项情况也应该约定好,并进行登记备案。

3、已作为公摊面积的车位不可卖

车位主要分为地下车位和地上车位两种。地上车位有两种,一种是敞开式的,主要通过划线确定每个车位的具体位置。由于小区的土地使用权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开发商无权出售。另一种是三面有围护的地上车位,若开发商在当初申报规划时明确了这类车位有独立的用地面积和建筑面积,则开发商有权出售。

如果地下车位的面积已作为公摊面积被小区业主分摊了,那么开发商是无权出售的。如果地下车位的面积没有被分摊,且具有独立的用地面积和建筑面积,则开发商有权出售。

根据现行的小区规划法规,小区共用场地、计入公摊面积的车位和车库属全体小区业主所有,人防工程等配套设施也是禁止买卖的,开发商或者物业公司无权出售。

4、预售车位必须取得预售许可证

和开发商卖房要取得预售许可证一样,预售的车位也须取得预售许可证。购房者在审查预售许可证时需注意,如果地下车位与地上商品房是一并申请预售的,应当在预售许可证的备注栏内注记地下车位的批准预售面积。如果地下车位是单独申请预售许可证的,在预售许可证的“项目类型”栏内会加以注明。

5、哪些人可以买小区车位?

小区车位交易一般遵循“限内原则”,即只有小区内的业主才可以买小区内的车位。非小区业主购买小区车位,是无法得到房管局确认的。小区车位在规划时就是为了方便小区业主停车,另外,小区车位出售或出租给小区以外的人使用,会造成物业管理上的困难。

6、买车位需缴纳契税、维修基金

地下停车位的最长产权年限为50年;一些商业办公立项的项目,停车位产权年限为40年甚至更短。此外,购买停车位像购房一样,也需要缴纳契税和公共维修基金。其中,契税的缴纳额度为车位总价的3%。

7、买车位不能用公积金贷款

购买车位、车库的时候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应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和装修(新增)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因此,公积金贷款不能用于购买除自住房以外的东西,当然就不能用于购买车库。

买车位时,一定要注意产权问题。别不小心买了本不能出售的人防工程当车位,到时候车位、钱两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