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迁房竟涉嫌违建?这些细节回迁户要注意了!

2016-10-31 10:45:15   来源:搜狐焦点网


广州最近发生了一起因回迁房涉嫌违建,使得业主19年都拿不到房产证的案件,天了噜,这些黑心的开发商又要搞小动作了,一不小心,购房者就轻易掉进了这些“坑”里。

事情是这样子的:张阿姨原住的房屋1992年7月被广州国际信托房产开发公司征地拆迁,随后以回迁户身份搬到海珠中路259号居住,但是却因种种原因未能取得房产证。2011年,张阿姨所住楼层被规划局认定有“违建面积”,但至今未见相关部门处理。

想想就心酸,拆迁户原本是为了城市建设而让步,但是开发商给出的回迁房竟是违建,最离谱的是违建在2011年已经公示。五年过去,公示板依然挂在小区楼下,违建却迟迟没有得到处理,这算什么呢?

为了避免这类事件的再次发生,购买回迁房要注意啦!

一、防止一房多卖

回迁房买卖无法办理预告登记,这就为出卖人“一房数卖”留下漏洞可钻,一旦房价高涨,违约成本过低,出卖人极有可能将房屋出售给他人。在房屋买卖合同都有效的情况下,办理了交付或者登记手续,才能产生物权变动的法律效果。出卖人将商品房数次出卖所签订的合同,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均应当是有效的合同。购买时一定要注意。

二、尽量要求卖方的排名前列顺序继承人签字

因回迁房房产证的取得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在取得房产证之前,若卖方发生不测,该回迁房就可能作为遗产由继承人分割。因此,回迁房买卖协议中要尽量让卖方的排名前列顺序继承人签字,以表明对卖方出卖行为的认可和对继承权利的放弃。一般而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实践中,要求卖方的排名前列顺序继承人签字时,一定要注意说话的方式和技巧,以免不快。

三、必须约定房产过户和交房的时间

签订回迁房买卖协议时,出卖人并没有取得房产证,无法办理过户手续。因此,一定要约定房产过户的时间,实践中虽然不能保证什么时候能够取得房产证,但要写明自取得房产证多少之日起办理房屋所有权的转移手续。签订回迁房买卖协议时,要确定具体的交房时间,若在签订合同时就是现房,则可以约定缴纳首付之日即为交房时间。

四、买方要留尾款

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买卖存诸多风险,违约责任的规制显得非常重要。但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需要缴纳法院诉讼费用、律师费,还需花费时间等成本。如果买房留有尾款,而卖方认为违约所得小于尾款时,买方的违约机会将会大大降低。当然,具体如何将尾款留下,并且能顺利地完成买卖协议的签订,需要房产经纪人或者买方较高的谈判技巧。

五、买方要注意房子是否存在违建

在买房时,要留意该房子是否存在违建的问题,不要贪小便宜把违建的问题忽略掉,这样子可能会影响你取得房产证的时间,严重的话就可能会拿不到房产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