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解惑:关于合肥公积金的那些事儿

2016-11-09 11:12:16   来源:搜狐焦点网

Q:我办理公积金贷款时选的是等额本息的还款方式,现在想改为等额本金,贷款是去年办下来的,现在可以变更吗?如能变更在哪里办理,需要什么条件? 

A:还款方式变更除了贷款发放的当月和每年的元月不能办理外,其他时间均可办理。亲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亲的公积金贷款银行所属的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或者武汉住房公积金中心以及分中心业务大厅申请办理。

Q:我婚前买首套房办理的商业贷款,还款一年多了,婚后配偶能提她的公积金来一起还商贷吗?是否需要办理房屋共有的公证书? 

A:如果亲和配偶无公积金贷款且未用其他房产办理提取,可以申请办理,无需办理公证。

Q:我是合肥户口,公积金缴存在武汉,在武汉有一套房,在合肥也有一套。我是否可以使用武汉的公积金在合肥再买一套房,如果可以,额度是多少? 

A:按照现行政策,您不能使用公积金在合肥购房。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的贷款额度、年限、房屋套数均执行贷款地的相关政策及规定,但缴存地、贷款地的房屋套数、贷款次数是合并计算的,对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不得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手续。而且,根据合肥限购后的政策,异地公积金不给贷款。

Q:本人在芜湖缴纳公积金,在户籍地合肥购买住房办理了商业贷款,现在能否申请转公积金贷款? 

A:在合肥申请异地贷款,仅限于一手房、二手房公积金贷款及组合贷款,商贷转公积金贷款不予受理。

Q:公积金逐年划扣,每年划扣金额怎么确定?可以选择扣划的金额吗? 

A:公积金逐年扣划金额是根据您公积金个人缴存账户余额来确定的,每年按亲指定的日期扣划一次,将您账户上超出一百元的部分一次性扣划,不能选择扣划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