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了噜!房产之争引爆婆媳纠纷

2016-11-14 16:54:03   来源:搜狐焦点网

来源:平安广西网来源:平安广西网两位年过半百的老人因房产纠纷将儿子和儿媳推上了被告席,在柳州市家事少审中心法官的调解下,近日,诉讼双方言归于好,家庭矛盾得以温情化解。

激烈庭辩,房产之争背后竟藏多重矛盾

2016年9月21日,柳州市家事少年案件审理中心开庭审理一起房产纠纷案件。庭上,原告刘某和唐某诉称,涉案房屋是以家庭为单位申请购买的经济适用房。申请买房时两原告已超龄,按照相关规定,已不适合办理房屋贷款,家庭成员中只有儿媳王某有固定工作,因此该房屋的贷款、办证等事宜均以王某的名义进行。2004年原告以王某的名义支付了5万多元的购房首付款并办理了交房入住手续。交房后原告又花费数万元对房屋进行装修,并居住至今。在与儿子和儿媳居住期间,整个家庭的日常支出都是由两原告以自己的退休金负担,儿子和儿媳虽归还房屋的贷款,但没有负担过家庭的日常开支。因此,该房屋的产权应当归原、被告等家庭成员共同共有。而今,二被告却将两原告另案起诉至法院,以排除妨碍为由,要求两原告搬离这一家人为之共同付出的居所,而后将房屋变卖。

被告则辩称,房屋是王某向经适房中心申请购买,房屋的首付款由被告王某支付,每月的按揭贷款也是由王某以个人公积金向银行偿还,房屋登记在王某名下,装修和购买家具家电设备都是两被告出资,产权属于两被告所有,原告的诉请没有依据,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庭审中,双方观点针锋相对,双方就涉诉房屋买卖契约、借条凭据、装修和家具有关票据等一系列证据材料进行质证,但双方庭辩很快变得情绪化起来,话锋相继转到了小孩学习生活、家庭日常开销、房屋装修、家具购买等家务琐事中来。双方就各自陈述各执一词,互不相让,庭审工作一度陷入僵持局面。

“看来双方的房产之争并非借故发难,而是多年家庭琐事积怨的一个引爆点而已,单纯对房屋产权的析产判决并不能化解双方矛盾,必须对案件作进一步调查,通过调解解决纠纷。”主办法官吴漫捷思索着,当即宣布暂时休庭,双方择日再作调解。

休庭后,吴漫捷法官积极与当事人联系了解情况。原来,原、被告双方在一起已居住多年,2003年因家庭居住条件确实困难,被告王某获单位批准后向经济实用住房发展中心递交了购房申请,原告十分支持被告王某的购房事宜,多次向亲戚朋友借款帮助筹备购房首付,被告雷某某也忙着帮新家增添家具,而被告王某则负责一手操办签订房屋买卖契约、银行房贷、房产办理等相关手续,由于银行只能向有工作单位的个人发放房贷,所以房屋产权上只留下了被告王某一人的名字。2004年原、被告如愿以偿搬进了现在居住的新家。但随着被告小孩的出生,双方逐渐因为生活习惯、照顾小孩、日常开销等家庭琐事开始不断争吵,彼此之间隔阂、矛盾也越来越大,被告为了小孩的学习生活考虑,曾提出与原告分居的要求迁怒了原告,原告一纸诉状将被告诉至了法院。

法理柔情,法官变身“和事佬”化解双方层层症结

9月30日,吴法官对案件进行了调解,在掌握案情来龙去脉后,法官决定按先分别谈话,再合庭调解的方式进行。与原告交谈时,法官帮助她理性分析了案件依法判决的利弊,希望原告能为孙女今后的生活学习多作考虑,对案件作出合理让步;与被告交谈时,法官依法说理,希望被告需充分考虑原告两位老人的感受,提出合情的解决方案。经过4个多小时的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协议,案件办结完毕。

闭庭后,吴漫捷法官将被告雷某某拉到一旁细声叮嘱,“我在法院扮演‘和事佬’的工作基本做完了,而你在生活中‘和事佬’的角色才刚刚开始。等回家后,积极帮助老人处理搬迁和安置事宜,有空常带小朋友去看看老人,慢慢缓和媳妇和老人的关系,大家的关系肯定会慢慢好起来的。”被告雷某某连连点头表示赞同。

11月2日,承办法官向原告致电回访了解情况。据悉,被告已将双方之前协商的钱款如数转入原告账户,原告也已基本搬迁完毕,老人的住所也在儿子雷某某的大力协助下安置妥当,案件至此终于画上圆满句号。

(来源:平安广西网 韦林汕、梁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