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1-24 15:52:00 来源:搜狐焦点网
办事机构名称:大连市集中供热办公室
新建、改建、扩建城市供热工程审批
办事依据:
《大连市城市供热管理条例》、《大连市城市供热规划》。
办事条件及材料:
1、新建供热工程
(1)建设单位申请;
(2)规划部门审批手续;
(3)详规图;
(4)土地许可手续;
(5)法人委托书;
(6)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改建、扩建供热工程
(1)改建、扩建单位申请;
(2)改建、扩建供热工程实施方案。
办事程序:
1、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受理申请;
2、市供热办现场勘察,组织论证和听证;
3、市供热办下达批复;
4、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将批复转给申请人。
办事时限:
1、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2、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办公地点:
1、行政服务中心:西岗区迎春路2号;
2、市供热办:西岗区新开路124号。
便民服务方式:
电 话:82185633、62986152
传 真:83675498
电子信箱:hai592427@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