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申请评分标准及面积标准

2016-11-28 11:40:45   来源:搜狐焦点网

经济适用房申请评分标准

1、无房户计60分;

2、人均建筑面积每递增1平米,分值依次递减2分。

3、按申购人及配偶的户籍登记时间为准,每人每年计1分。超过6个月不满一年的计1分;6个月以下计0.5分(含6个月)。

3、婚姻状况(本项满分15分)已婚申请人:从婚姻登记之日起,每年计1分,超过6个月不满一年计1分,6个月以下计0.5分(含6个月)。未婚申请人:男满30周岁,女满28周岁,每增加1周岁计1分。

4、大学本科学历(应有学士学位证书)以本科学历毕业时间为基准,满三年计3分,以后每增加一年加1分,满分6分;

5、硕士学历(应有硕士学位证书),以本科(硕士)学历毕业时间为基准,满三年计4分,以后每增加一年加1分,满分8分;

6、博士学历(应有博士学位证书),以本科(硕士)学历毕业时间为基准,满三年计5分,以后每增加一年加1分,满分10分;

经济适用房面积标准

1、如果购房者的单位属于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其住房补贴面积标准由所在单位核定。购房者住房补贴面积标准超过80平方米的,审核表上除盖单位公章外需加盖人事和组织部门专用章。

2、经济适用住房是指已经列入国家计划,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在住房设计、单套面积设定及其建筑标准上强调住房的实用效果。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按建设成本确定。

3、它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经济性是指住宅价格相对于市场价格而言,是适中的、能够适应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适用性是指在住房设计、单套面积设定及其建筑标准上强调住房的实用效果。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按建设成本确定。

以上就是“经济适用房申请评分标准和经济适用房面积标准”的全部内容,经济适用住房属有限产权房,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满5年后,方可上市交易。不满5年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的,由住房保障部门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