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2-10 07:43:19 来源:搜狐焦点网
(1)企事业单位聘用城镇务工人员并签订劳动合同的,由单位自聘用之日起三十日内,到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及建户手续,并自登记之日起二十日内,缴存住房公积金;
(2)个体工商业主聘用城镇务工人员的,由单位自聘用之日起三十日内,可自愿到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及建户手续,并自登记之日起二十日内,缴存住房公积金;
(3)城镇务工人员为自由职业者的,由于没有单位,目前暂时无法缴存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