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1-04 10:50:00 来源:搜狐焦点网
2005年8月,赵先生委托一中介公司代租位于新街口地区的一套房屋。在签订合同时,房东只想签订半年期限的租赁合同,但中介人员承诺如果确需中途退租,也可以退押金及相关费用。赵先生相信了中介的承诺,半年后赵先生欲终止合同,并按当时承诺要求中介退还相关费用,却被中介以“口说无凭”为由拒绝,反倒要求赵先生支付相当于2个月租金的违约金。
感言:这年头白纸黑字的东西都得半信半疑,更何况一个“口头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