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常州公积金缴存基础调整了多少?

2016-12-26 10:07:28   来源:搜狐焦点网

71日起,常州市将对2016年度(201671日至2017630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进行调整。其中,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上调至18100元,较2015年度上调920元;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下限不作调整。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

(一)调整对象

2016年6月30日前在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办理缴存登记的单位及其在职职工。

(二)调整内容

1.缴存基数的计算口径

(1)2016年度(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以下简称“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2015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的全部工资性收入(包括工资、奖金、各项津贴、补贴、加班工资等)除以发放工资的月数。

调整后,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的上限调整至18100元;月缴存基数的下限与2015年度保持不变,具体为常州市区(含武进区)1830元、溧阳市和金坛区1590元。2015年度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17180元。

(2)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期间新参加或新调入的职工,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为自录用或调入之月起至2016年6月的月平均工资。

(3)2016年7月1日起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月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均为职工当月工资。

2.缴存基数的上下限。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18100元;缴存基数下限:常州市区(含武进区)为1830元,金坛区和溧阳市均为1590元。

3.缴存比例。2016年度全市各类企业的住房公积金单位和职工缴存比例各为10%-12%;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的住房公积金单位和职工缴存比例各为12%。

4.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及其雇佣人员等个人缴存者同步实行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个人缴存者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在本年度规定的缴存基数上下限之间自行调整,缴存比例统一为20%。

5.新职工住房补贴的缴存基数与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相同,缴存比例仍为15%。

(三)月缴存额计算

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之和。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计算到元(见分进元),计算公式为:

月缴存额=(缴存基数×缴存比例)(见分进元)×2

(四)调整时间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应在汇缴2016年7月份的住房公积金之前进行基数调整,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从2016年7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