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知识:70年后你的房子是谁的?

2016-12-26 10:30:51   来源:搜狐焦点网

我家房子70年产权到期后该怎么办?这个让很多人发愁的问题已经被中央提上议事日程,续期的法律安排也正在研究中。

但是在相关部门火速研究法律安排,出台最终解决方案之前,我的房子到期了该怎么办?不用担心了,因为,一个过渡性的措施已经出台。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王广华23日公布了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的过渡性办法,权利人不需要专门提出续期申请,相关部门也不收取费用。

这一办法被总结为“两不、一正常”。

排名前列“不”是不需要提出续期申请。《物权法》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王广华指出,自动续期,意味着不需要提出续期申请,所以少数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权利人不需要专门提出续期申请。

第二个“不”为不收取费用。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不收取相关费用。王广华指出,在国家法律没有规定之前,不收取相关的有偿使用费用。

第三是“正常”办理交易和登记手续。王广华表示,土地使用权到期的住房,在发生交易时,正常办理房地产交易和不动产登记手续,涉及“土地使用期限”仍填写该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原起始日期和到期日期,并注明:“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少数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问题的复函》(国土资源厅函[2016]1712号)办理相关手续”。

因此,那些担心到期后,房子被政府收回的,要交几十、上百万土地出让金续费的,都可以暂时把心放回肚子里去了。

为什么出台这样的过渡性措施呢?这主要是因为温州等地已经出现了土地使用权到期的案例。而且这个问题目前仍然没有解决方案,许多民众无法完成房屋买卖等。

小国还是要强调一下“暂时”,因为这只是个临时性的措施,而且土地使用期限并没有在原本的基础之上发生变化。真正的解决方案还是要等法律安排的。

王广华说,近期我们收到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如何处理少数住宅用地使用权到期的请示,为此,国土资源部和住建部协商之后,就复函并抄送各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目前在法律安排明确之前,我们提出可以采用上述“两不一正常”的过渡办法处理。

王广华指出,一方面是温州这次出现的问题牵扯面小,只涉及少量住房,属于改革初期先行先试造成的个别情况,有其特殊性。

另一方面,相关法律安排尚未出台,地方行政管理部门先按特办法操作,待相关法律安排出台后再与之做好衔接,一定不能给下一步相关部门作出法律安排设置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