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1-22 10:36:45 来源:搜狐焦点网
结婚和买房在一起,从来都是争议多多的问题。婚前财产婚后分配,拆迁房的分配,自己所欲财产涨价后的利益分配等等等等,都是不很好解决的现实问题。由于婚前买房可能是广大早早有购房计划的购房者普遍考虑的问题,我们就来分析一下,对其中的具体注意事项加以提醒,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首先,与婚前买房相对的,就是婚后买房。婚前婚后买房的区别在哪里是我们首先要明白的状况。婚姻向来与法律有联系,在婚姻与法律的联系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根据法律的基本解释,顾名思义,在婚前取得的财产为个人财产,在婚后取得的财产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怎么分配(平均分配还是按照一定的出资比例分配。)都是要斟酌商议的。而这个也与婚前行为有关,所以,婚前买房一定要慎重。
一般来说,婚前的房产,房产证上有谁的名字就是属于谁的房产,除非把该房产做夫妻共同财产的公证。
有一种比较普遍的情况是:父母为子女婚前购置房屋出资,该出资一般会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假如情况是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那就是双方共有的。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该房产应当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假如情况时明确表示只对一方赠与的,那就是该一方个人所有。
特别注意的是,有很多婚前买房是准夫妻(即将结婚但现在还没有取得合法婚姻关系的人。)两人共同买房。这种情况其实处理不当很容易引起纠纷,为了减少纠纷,在房产证登记时要尤为注意。这时,因为没有办理结婚证,不算法律上的夫妻,所以所购房产不能当做夫妻共同财产。这时就要看出资比例来划分房产所有权:若是共同出资比例各半,则在房产证上同时登记两人姓名,不需要特别说明。若是出资比例参差不等,在房产证上除了登记两人姓名之外,还应该注明每个人的出资比例。只有一方出资的情况下,需要和出资方商谈是否在房产证上登记另一人的名字,并在房产证上注明情况。
因为房产引起的纠纷太多,婚前买房最不可取的做法就是出资方为了另一方,在房产证上只写了另一方的名字,这就说明自己放弃了房屋的所有权,就算保留出资证明也是算作另外一方的房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