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合同注意事项,这几点不容错过!

2017-01-22 12:00:10   来源:搜狐焦点网

去年,一、二线热点城市房地产市场的狂飙突进引致严厉调控,也让房地产成为了2017年地方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最为引人关注的焦点。

近期,各地两会透露出“从严调控”和强化“预期管理”的主旋律,恰恰有利于2017年全国楼市朝着“稳”的大方向发展。

据数据研究中心统计,在各地政府楼市调控政策引导下,2016年末,全国28座主要城市的二手房挂牌均价增速已逐步放缓,12月份的二手房挂牌均价环比涨幅维持在1.64%,与调控前相比,回落2.3个百分点。就此来看,二手房市场的预期正在形成,这有利于2017年全年房价保持“平稳”。

也就说,2017年是购买二手房的好时机。

二手房由于价格较低受到很多买房者的青睐,然而由于二手房权属的多样性等不确定的因素,使得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比签订新商品房买卖合同需更加需要注意,这样才能减少法律风险。那么一般而言,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和明确事项需要买方关注呢?

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注意事项:

1、注意产权证上的房主是否与卖房人是同一个人。

2、搞清楚是成本价房还是标准价房或者是经济适用住房。

3、一般来说,军产、院(医院)产、校(学校)产的公房必须要原单位盖章后才能出让。

4、阳台是不是房主自己封闭的,这牵涉到阳台面积应该怎么计算的问题。

5、包括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和户内的实际面积。

6.、观察房屋的内部结构户型是否合理,有没有特别不适合居住的缺点;管线是否太多或者走线不合理;天花板是否有渗水的痕迹,墙壁是否有裂纹或者脱皮等明显问题。

7、小心房款和产权的交接不要随便相信对方的信誉,先交钱再过户还是先过户再交钱是一个重要问题,可以考虑房款押在一个双方都信得过的单位,如律师楼或信誉较好的代理行处,等过户完成后,再房款转入卖方的账户。

保证产权顺利过户必须要经当地房屋土地管理局办理完产权才算完成过户手续,有代理行、律师、公证的保证等等都不算是完成交易过程。

签订二手房合同需明确的事项

1、必须明确双方违约责任。因为房产交易复杂且金额较大,有时会出现意想不到的状况,导致违约行为。为了能避免以后出现扯皮现象,需要在签署合同时就明确写清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以及违约金的偿付金额和时间,遵循的原则就是双方责权利对等。

2、必须确认房主真实身份。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前首先需检查签约主体的真实性,主要是核实房主的身份。因此对于业主证件的真实性和其与业主身份的一致性是签订买卖合同的前提条件,尤其在买卖双方自己进行交易而没有第三方作为居间担保的情况下,该项问题更需引起客户的注意。

3、必须标明付款过户时间。在实际操作中买方会将房款分为首付和尾款两部分在不同时间段打给房主。因此,卖方需要明确买方的付款时间,而同时尾款的支付时间有赖于房产过户的日期,因此买方有权利知道房产的过户时间。

4、必须注明费用交接时间。这是买方所应关注的房屋本身附属问题,属于“房屋交付”中的重要条款,一定要注明水、电、煤气、物业、供暖等各项费用的交接年月日。

5、必须有代理费明细单。随着中介市场的不断完善,消费者逐渐认识到信誉好的经纪公司能切实保障买卖双方的权利。通过经纪公司交易的二手房比例在逐年增加,因此,经纪公司的代理费越来越受消费者的关心。 但是,目前市场上存在经纪公司代理费收取不明确的问题,在合同中只写其占总房款的比例,而并没有明细单,这中间就会存在信息的不对等,最终损害消费者的利益。因此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要求经纪公司明确写明代理费的用途。

6、买方必须见房主。现在有些经纪公司有“收购”业务,因此出现“一房多卖”的违规操作,即经纪公司在收完一个客户定金后,还会带其他客户看房,最后谁出价高便卖给谁,不惜与排名前列个客户毁约。理由常常是房主不卖等经纪公司的免责条款,即经纪公司无需为其违约行为承担任何违约责任,而交了定金的消费者只能忍气吞声。提醒消费者,如果此时您能够行使自身权利,要求约见房主当面核实,就会揭穿其不轨行为。

7、必须学会使用补充协议。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如果遇到合同条款不明确,或需要进一步约定时,要在合同相关条款后的少有行或在合同后填写附加条款,将合同中对双方的意思表示写明,会减少后续阶段因意思含混而造成的不便与麻烦 。

以上介绍了二手房合同及买卖二手房时的一些注意事项,可以明确地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希望大家对于二手房买卖能有所了解,祝大家能买到称心如意的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