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0-30 11:30:00 来源:搜狐焦点网
问:我本来签了一个6个月的房租协议,现在刚3个月,房主叫我们搬出去,并说这房子产权不是他的,是他父亲的名字,这协议是作废的。对于这种情况,在法律上我是不是没有任何权益可以维护?也得不到任何补偿?请各位达人帮帮忙。很急。
答:若非产权人签订租赁协议的且未经过产权人书面委托或授权的,该合同属无效合同。但构成诈骗罪的要件可举报至所属派出所立案,同时在刑事判罪时附带民事责任进行诉讼申请,要求赔偿租金及由此产生的其它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