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需缴增值税可解除房屋中介合同吗?

2017-02-13 10:01:37   来源:搜狐焦点网

王先生来电咨询:去年7月,我出售一套二手房,只签订了中介的合同,房款总价80万元,买方已交付定金5万元。合同约定,如果房产交易过程中需要支付增值税,那么合同立即解除。我出售房屋是因为生意需要,但是现在经济状况好转了,我不想继续出售房屋。

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安刚律师解答:根据天津市的二手房审判实践,如果买卖双方只签订了中介合同,但是买方举证证明可以一次性付款,法院可以判决继续履行合同。在您与买方签订的买卖合同中约定:“如果需要支付增值税,那么合同立即解除”。法律上称之为附解除条件合同。根据法律规定,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那么房屋交易中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成为本案的核心问题。

根据2016年3月23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房地产业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

如果您与买方的交易属于前述规定情形,就必然产生增值税。这就意味着附解除条件成就,可以解除合同。否则,房屋合同就应该继续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