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3-02 10:13:10 来源:搜狐焦点网
《辽宁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学生因身体状况或其他特殊原因无法坚持正常学习,可以申请休学。学生休学期限一般为1学年,休学期满仍不能复学的,可申请延长1年。毕业年级下学期一般不办理休学手续。学生休学期间学校应为其保留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