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6-12 16:18:00 来源:搜狐焦点网
近日,“购买的房屋遭到抵押,75岁的老人历经18年难办房产证”的新闻闹的沸沸扬扬。“开发商怎么能将抵押了的房子卖给我们?”、“我们买了房子,开发商怎么能抵押出去呢?这中间是什么环节出了问题?”开发商将在建的房屋进行抵押合理吗?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买了处在抵押状况中的房屋该怎么办?
一、往外卖的房子还能进行抵押吗?
商品房在建设过程中,在地上主体起来后,的确可以向银行等进行抵押,而且这种抵押的房子继续销售也是允许的。由于在建工程进行了抵押,所以在销售时销售资金要进行监管,定向用于归还抵押贷款,以此来规避其中的风险。在销售过程中,这部分房子的售房款应该放入相关部门的监管账户,防止被开发商挪作他用。而如果没有进行监管,则可能给购房者带来风险。
二、所购的房屋遭到抵押了该怎么办?
如果贷款抵押合同先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并办理了抵押登记的,依据我国《担保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开发商未告知购房者的,出售转让行为无效;另外,根据较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开发商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并依据上述规定进行索赔。在必要的情况下,购房者可向法院起诉,追究开发商的相关责任,还可要求开发商支付未按时办理备案的违约金。
三、如何避免风险?
1、在购房过程中要想避免这种风险,可以到房管部门进行查询,因为在建工程要办理抵押,需要到房管部门进行登记。同时,如果是买了在建的抵押了的房子,要注意资金监管的事情。
2、购房者在购房过程中,除了查询,还要注意及时网签并备案。如果是房子出现了除在建工程之外的抵押或者是查封,系统里都有记录,是网签不了的,购房者可以及时发现并避免损失。
3、实践中,许多开发商转让已经抵押的房地产时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时,房地产管理部门发现《国有土地使用证》上已有抵押记载,造成办理产权过户出现障碍,购房者无法顺利拿到《房屋所有权证》。
因此,为了规范购房法律关系,减少甚至杜绝纠纷,从保护购房者利益的角度出发,较好的办法是在《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中增加如下条款:
①出卖人保证不得以任何形式将该商品房所属的在建项目及其所处位置的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否则,买售人有权无条件退房并要求出卖人承担赔偿责任。
②买受人有权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的任何时间,要求出卖人提供《国有土地使用证》,以便及时了解该项目的抵押情况。
在买房前,与其事后维权,不如在事前就防范、避免这种风险的发生,以减少后期的各种可能产生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