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不注意这点 一定会后悔

2017-04-21 10:54:19   来源:搜狐焦点网

看到标题,可能有些人觉得危言耸听,看后应该会有收获。

现在很多人购买二手房,主要考虑的价格、位置以及房屋年限等,其实这都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户口。户口迁入就代表你正式融入该区域,拥有该区域的各种资源,比如说:教育资源、社会保障、社区资源等等。有的户籍资源已经超过了房产本身的价值,比如说有些为了学区上学。如果没有户口,你始终都是这个城市或者区域的看客。

最近,网爆某个业主购房后,发现户口无法迁入,原因是原业主户口未迁出。现行的户籍管理,派出所在一个地址只认可一个户口本,也就是说原业主占用了户口,新业主无法迁入。

新业主是为了孩子上学才考虑购买该房产的,已经想到原业主户口占用,所以已经查过,该户未占用学区名额,觉得只要原业主迁出,孩子上学是没有问题的。又担心客户户口不迁出,就在合同中约定,如果户口不迁出就赔偿5万元整,这样才购买了该房产,可以说该客户已经是很谨慎的了。

而新业主在不断与原业主沟通户口迁出过程中,原业主以各种理由推脱,也不明确表示不迁出。按照现行的《户口登记条例》是没有强制迁出规定的,新业主也很无奈,被迫“友好协商”。随着时间的推移,新业主孩子的学区报名时间已经错过,欲哭无泪。于是将新业主告上法庭,法院认定事实清楚,直接判新业主胜诉,原业主赔偿新业主5万元。然而,新业主表示,就是50万元也无法弥补他的损失,他将继续维权。其实此时,如果新业主希望老业主迁出户口的办法已经不多了,“友好协商"或许可取。

上网看了下,类似的新闻真是数不胜数,非常大普遍。这里分析下有些客户自作聪明,但是却不可行的方法。购房时提出户口不迁出的巨额赔偿的补充说明。这是很多人认为很聪明,但是完全没有什么约束力的做法。比如:你提出如果卖方不迁出户口,提出200万赔偿。如果上了法庭,法官也会根据损失情况认定赔偿,多出损失的部分一般不会认可,损失认定一般都不会很高,其实也赔偿不了多少钱,违约的成本还是很低的。

那么,我们在购房过程中应该如何规避呢?

1、购房前可以到派出所查询是否有户口。可以到房产所在派出所查询,一般只需携带本人身份证说明情况即可,派出所都是会给查询的。如是存在孩子上学需求的,还要查寻该地址是否有适龄孩子迁入的(小学最近6年,初中最近3年)。

2、如果该地址没有户口。直接合同约定卖房者户口不得迁入,否则购房合同无效(这点比较重要),再补充赔偿条款,一旦进入房产过户程序,卖房者想迁入基本不可能了。

3、如果有户口占用。较好的办法是要求卖房者房产先迁出,再签署购房协议。户口不迁出就不要浪费时间买这个房子了。如果户口已迁出(户口迁出很快的,就一天就搞定),需在购房合同中将卖方户口不得迁入写入合同,并补充赔偿条款。

记住,不要只是在合同中写入巨额的赔偿条款,真是没有太大的制约作用。

可能有些人说,我不买二手房就好了啊。其实,新房同样也有很多问题,更加复杂,更加难辨,以后有时间再说吧。如果觉得对你有用,可以收藏起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