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精装房买来烦心事 以次充好如何维权

2017-05-19 13:18:47   来源:搜狐焦点网

精装房是一种全新的置业模式,符合时下购房者快节奏的生活方式,但落实时,购房者却往往不能称心如意,开发商承诺的精装房装修标准,到交付时却并不合格,甚至还存在质量问题。

对于精装房来说,装修的标准和交付后的效果,并没有一个客观的标准化的界定,往往见仁见智,有人喜欢绚丽的装修,但是有人却崇尚简朴,希望大房敞亮。如何满足大多数人的喜好,也是一大难题。

精装房容易出现问题的地方在于装修,而装修又是属于事前行为,购房者并不能有效参与和监督,那么怎样避免装修过程“暗箱操作”呢?

购房合同应注明装修细则

建议,以详细条款将装修所涉及的难题,如:材料品牌、材料质量、环保、维修等问题,写进合同。这样不仅减少了交房时问题的发生,更确保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首先,在合同中应明确工程适用的施工规范,可参照建设部颁布的《住宅装饰装修施工规范》;

其次,合同中应明确工程验收标准,地区装饰装修质量检验规定的,好以规定为标准;通常情况下,精装修房的质量验收标准可参照《高级装饰工程验收标准》来进行约定。

第三,合同中应明确装饰工程的监理公司,要求开发商后出具合法监理公司的报告。

第四,应约定违约责任。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对违反装饰、装修标准约定的情况处理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一种是双方自行约定。如果选择排名前列种,务必明确价格标准;如果选择双方约定,除对装饰装修及设备价值的约定要详尽外,一定要明确具体的违约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精装修房一般都有样板间,但样板间往往与购房者收到的房屋之间会存在或多或少的差异,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好问清楚实际房屋与样板间之间的差异,必要时要求房开公司将相关承诺写入合同附件。如果遇到项目变更,合同中则要有装修项目变更的约定,说明装修改动应签署工程变更单,以明确改动的项目和时间。

装修材料环保与否

购房者眼睛所能看到的隐患可以事先避免,但是对于交付后出现的空气质量问题,却是他们不能预计的,遇到这类问题又该如何解决呢?

根据目前国家颁布的《十种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国家标准》以及《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这些是强制执行的行业法规,消费者在购房合同中应标明:首先,开发商购买的材料必须符合上述标准的要求;其次,工程竣工后开发商应根据国家标准请机构进行室内环境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如果开发商不能提供工程使用材料的有害物质检测报告,或者后提供的室内空气检测报告超过国家标准,都属于违约行为。

另外,住宅装修的保修也应该在合同里注明。由于一些工程项目在短期内不会暴露出问题,因此在竣工验收时也就不能立即查出是否存在质量问题,而必须通过使用才能发现,这就涉及了保修的问题。目前国家规定住宅的装修保修期为两年,因此在合同中不仅要标明保修期限,还应写明如墙体、地面等具体约定。

精装修房应不同于一般的商品房,对其“可以交付使用”的理解应该是,消费者在开发商交房后,可以直接入住。如果因为存在装修质量问题,造成消费者在约定的交房期后仍无法直接入住,就应该视为延期交房,消费者可以根据购房合同的有关条款,维护自己的权益,并取得相应的经济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