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6-08 17:36:40 来源:搜狐焦点网
城市化进程不断的推进,大中城市吸引了越来越多的外来务工者来此谋求生活与机遇。外来务工者来到陌生城市安居,重要的一点就是拥有住所和居住证或者是暂住证。那么,初来乍到的务工者们对此了解多少呢?什么情况下要办暂住证?只有购房合同可以办暂住证吗?
(一)什么情况下要办暂住证?
1.公安部颁布的《暂住证申领办法》第三条规定: 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拟在暂住地居住一个月以上年满16周岁的下列人员,在申报暂住户口登记的同时,应当申领暂住证:
(1)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雇用的人员。
(2)从事工业、手工业、建筑业、运输业的人员。
(3)从事商业、饮食业、修理业、服务业的人员。
(4)从事种植业、养殖业的人员。
(5)其他需要申领暂住证的人员。
2.以下几种情况同样需要办理暂住证:
(1)暂住人员应当在本市居留满7日以前,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暂住地社区综合管理服务登记,社区综合管理服务应将申报信息传输至公安机关。
(2)暂住在宾馆、旅店、招待所的暂住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住宿登记。
(3)暂住地址变更的暂住人员,应当在变更后3日内向现暂住地的社区综合管理服务,重新申报暂住户口登记。
(4)拟在本市居留两个月以上的暂住人员,应当在申报暂住户口登记的同时,申办暂住证。
(二)有购房合同可以办暂住证吗?
1.经公安局治安支队明确回复:购房合同不能作为居住证明,因此无法申领居住证。
2.有购房合同不可以办暂住证的理由是:在某地申领居住证,必须证明自己目前确实在该地居住。购房合同,只能证明居民已在当地购房,可作为迁移户口的证明材料,但不能作为居住证明,无法申领居住证。
3.办理暂住证需要三种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2)居住证明。
(3)从业证明或合法稳定收入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