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0-21 17:13:00 来源:搜狐焦点网
买房时经常听到人说公摊面积,明明是交了钱的,但却不是你能掌控的面积。关于公摊面积,你一定有很多问题,比如为什么会有公摊面积?公摊的原则是什么?什么样的面积不应分摊?
问题一:什么是公用建筑面积和分摊公用建筑面积?
公用建筑面积是指由整幢楼的产权人共同所有的整幢楼公用部分的建筑面积。公用分摊建筑面积是指每套(单元)商品房依法应当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公用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的产权归整栋楼购房人共有,购房人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其享有权利,承担责任。未经全体共有人或业主大会依法定程序同意,任何人都不得侵占或改变全楼公用建筑空间原始设计的使用功能。
问题二:公用建筑面积的分摊原则是什么?
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的原则有以下三点:
①公用建筑面积的分摊以幢为单位。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为本幢内的公用建筑面积,与本幢不相连的公用建筑面积不得分摊到本幢房屋内。
②为整幢商品房服务的公用建筑面积,由该幢楼各套商品房分摊;为局部范围服务的公用建筑面积,由受益的各套商品房分摊。多次分摊公用建筑面积的,分别计算分摊系数。各套商品房应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为各次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之和。
③用建筑面积分摊后,不划分各套商品房分摊的建筑面积的具体部位,但任何人不得侵占或改变原设计的使用功能。
问题三:整幢楼的哪些公用面积可以分摊?
整幢楼的以下公用面积可以分摊:①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公用厕所、电(楼)梯前厅、楼梯间、电梯井、电梯机房、垃圾道、管道井、消防控制室、水泵房、水箱间、冷冻机房、消防通道,变(配)电室、煤气调压室、卫星电视接收机房、空调机房、热水锅炉房、电梯工休息室、值班警卫室、物业管理用房等以及其他功能上为该建筑服务的专用设备用房。②套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面积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
问题四:哪些建筑面积不应分摊?
不应计入公用建筑面积被分摊的部分有:①仓库、机动车库、非机动车库、车道、供暖锅炉房、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单独具备使用功能的独立使用空间。②售房单位自营、自用的房屋。③为多幢房屋服务的警卫室、管理(包括物业管理)用房。
问题五:开发商应当向购房人明示哪些公摊情况?
在预售商品住宅之前和商品房竣工之后,开发商应当向购房人明示下列分摊情况:①被分摊的共用部位的名称、用途、所在位置、面积;②参与分摊共用建筑面积的商品房的名称、用途、所在位置、面积、分摊系数 ;③不分摊的共用部位。这里需要说明的是,除法定情形外,开发商两次向购房人两次明示的内容应当一致,否则,购房人就可以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
问题六:购房人应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是如何计算出来的?
根据建设部《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试行)》规定,各套(单元)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套内建筑面积,而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整栋建筑物的公用建筑面积/整栋建筑物的各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其中,整栋建筑物的公用建筑面积等于整栋建筑物的建筑面积扣除整栋建筑各套(单元)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并应扣除整幢楼不应分摊的建筑面积。
问题七:物业管理用房的分摊有什么规定?
为防止开发商或物业管理企业以物业管理用房的名义侵占、使用小区房屋,提高购房人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从而增加购房人的经济负担,我国物业管理法律、法规规定,新建小区房地产项目的物业管理用房面积较高不得超过该栋楼建筑面积的6‰。
问题八:对于公用建筑面积部位的建设与使用,购房人有无知情权?
当然有。因为购房人购房的商品房的面积由套内建筑面积和公用分摊建筑面积两部分组成,套内建筑面积归购房人个人所有、自己使用;公用分摊建筑面积的产权归整幢楼业主共同所有,购房人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对其享有权利、承担义务。而且可以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选举、参加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等形式参与、决定商品房公用建筑面积部位的建设与使用。此外,《办法》明确规定开发商应向购房人明示公用分摊部位的功能及具体情况,这就以法律形式赋予了购房人对商品房公用分摊部位的建设与使用的知情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