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长春买二手房贷款前 你需要了解的常识

2015-06-27 11:41:00   来源:搜狐焦点网

市民万女士今年5月结婚,想贷款买套二手房,她想知道买套二手房贷款前需要做哪些准备。长春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业务员张先生指出,二手房贷款买房需要了解如下常识:

1.卖房人是否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物权法》第16条规定: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由登记机构管理。该法第17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5条规定,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少有合法凭证。依法登记的房屋权属证书受国家法律保护。《房屋所有权证》作为房屋权属证书,是国家对房屋所有权的确认。作为购房者在购买二手房时,必须审查出售方是否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而且要查明卖方提交的《房屋所有权证》是真实的。

2.房屋的土地使用权性质如何。目前的土地性质分为“国有”和“集体所有”两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包括划拨、出让、出租、作价入股等;集体土地使用权包括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在不同土地权属性质前提下,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所不同,出让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交易时不存在额外的费用,如果是划拨的土地在交易时会补交土地出让金,增加交易成本。所以购买二手房时还必须弄清所购房屋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

3.共有产权是否有共有人同意出售的声明。按照我国合同法和民法通则的规定,共有人未获得其他共有人同意,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其行为无效。

4.购买正出租房屋时,房屋承租方是否放弃优先购房。按照我国《合同法》第230条规定,出租方出售房屋时应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5.所购房屋有没有被司法机关财产保全、查封,有没有设定抵押权。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被司法机关依法查封的房产在一定期限内是不能交易过户的。同时根据《物权法》、《担保法》和《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的规定,抵押人处理抵押房屋,应获得抵押权人同意,否则不得转让房屋。按照上述规定,购买二手房应审查拟购房屋是否设有抵押权。根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的规定,房屋抵押应办理抵押登记,并在权属证书上记载抵押情况。所以,审查房屋是否设有抵押权,可审查权属证书原件是否有抵押的记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