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5-21 17:55:32 来源:搜狐焦点网
农村宅基地确权是指重新确认宅基地的使用权,对农民的宅基地重新登记再发证。在重新登记宅基地时,为了公平公正起见,每家每户都要进行公测,都需用公尺进行实地测量。
宅基地确权是因为一些历史遗留问题或其他原因导致目前大多宅基地的使用权都没有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办理,于是在后期的土地管理中出现了很多因为手续不全、宅基地产权无法证明、面积超过建房标准、发证率普遍低和村集体身份的改变等问题,为了改变这种现象,国家要重新确认宅基地的使用权,将农民的宅基地重新登记再发证。
1、国家、省、市加快推进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是依法保护宅基地使用权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是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重要手段,也是农村集体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和不动产统一登记的重要基础和保障。开展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可以有效规范农村住宅建设,防止乱占滥用耕地,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2、通过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发证,依法确认农民集体土地权利,保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财产权,强化农民群众的土地物权意识,有助于在城镇化、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推进过程中,切实维护农民权益,更是维护农民与土地长期稳定的产权关系,将农民与土地物权密切联系起来,可以进一步激发农民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的积极性,为下一步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奠定基础。
申请农村宅基地应向乡镇政府、办事处提交下列资料:
1、村民个人申请宅基地的申请书;
2、申请人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家庭成员,户口是否本村集体户口等);
3、村民委员会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出具的材料:
1)申请人现有的宅基地情况;
2)对申请人拟发放宅基地的位置、面积、宗地草图等;
3)村民会议或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讨论情况,在村集体公布情况的说明等;
4)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现状图等,并注明拟占用土地地类;
4、属于建新交旧的,申请人与村委会签订的建新交旧协议书;
5、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