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房验房时最怕出现的四个问题

2016-12-16 11:34:15   来源:搜狐焦点网

验房和交房是买房过程中非常重要同时业主也非常期待的时刻,过了这两关房子才正在属于购房者。然而一些不良的开发商交付给业主不能舒适居住的房子,最终业主维权,不仅损坏了业主的基本权益,也损害了开发商自身的声誉。小编在此为大家梳理了验房、交房时最坏的几种情况,以及相关的应对方法,供购房者参考。

一、延期交房

法律上规定,在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期到来时,开发商未能完工并通知购房者交房则视为逾期交房。如果开发商交房的时间在合同交房时间上往后不合理延期,较先应该和开发商合理协商。在与开发商协商无果的情况下,业主可理性维权,首先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向政府监管部门投诉,如市长信箱、长沙房地产市场建管处、信访处或拨打12345热线投诉。此外可以按照约定进行仲裁,最后是通过司法维权。

二、开放商提供的证书不全

验房前应要求开发商出示《建设工程质量认定证书》,索取《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和《竣工验收备案表》(简称;三书一证一表;),还有各种相关验收表格,如《住户验房交接表》、《验收意见表》等。只有证件齐全了,才能签署入住单。如果确实被要求收房,也要在《住户验房交接表》、《验房记录表》等相关文件中写明未见XX文件等字样,并妥善保留好相关文件副本。

三、配套承诺不兑现

经常会出现园林和规划的完全不一样,当初答应的学区房等最后无学区等交房时配套和当初买房时承诺的配套情况不一致的情况。这就要求业主在验房时,不仅要验屋内,对于小区的整体规划也要仔细查看是否符合合同约定,如同期建设的车库、会所、景观园林等,其中也包括整个小区的外墙面颜色与用材是否与开发商的售房承诺一致。在签订购房合同时,要将开发商的承诺写进合同条款中,并保存好所有可作为合同附件的宣传资料。注明收楼时原开发商的广告、售楼书、样板房等都可成为房屋结构验收标准。最妥当的做法是请上一位有经验的律师,分析购房合同中有无标注不明或易成歧义的条款陷阱,免除收楼时的麻烦。

四、建筑质量有问题

验房时业主经常碰到的情况是墙面或地砖破裂、漏水,甚至是房屋结构性问题,开发商一般的应对方法是随便小补一下,不会答应放在房屋整改的文件里面。这种情况不管开发商陪同人员如何信誓旦旦,业主都应坚持原则,只要发现问题,无论大小,都要在相关文件或表格中记录下来。如果楼盘根本就没准备验收登记表,则要自备纸笔,将有关问题一一记录和取证,以便事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