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留意!这些物业费可以不(全)交

2016-12-20 17:01:56   来源:搜狐焦点网

物业费又称为物业管理服务费,是由物业管理公司根据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向业主收取。当下,关于物业费用的纠纷经常见诸于各大网络,很多时候是由于业主对物业管理的内容不满意所造成。关于物业以及物业费用,还有以下这些需要业主们了解。

一、这些情况可以不交物业费:

1.对于不在业主缴纳范围内的,可以拒绝缴纳;

2.服务质量过差可暂时拒交;

3.提供未约定或未经业主同意的服务时,业主有权拒交;

收房后不住未必全交:

正常的物业费用缴纳从交钥匙的第二个月开始。

收房后从未入住的,经确认,可以按照70%缴费;入住后(含房屋装修),但不使用住房,经确认,连续使用不超过六个月的房屋,从第七个月开始,物业费按照70%缴纳。

二、安保与赔偿

物业合同不是保管合同,丢东西不是全额赔偿,只承担部分责任。如果物业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项巡逻责任的话,就说明已尽到管理责任,不用承担赔偿责任。

三、责任划分

后期维修多得花钱

比如屋顶漏雨只管修......还得付费。屋顶保质期5年,如果漏水导致业主无法入住由开发商承担物业费。目前很多楼盘都是以招投标方式确定物业公司,开发商与物业管理公司是两个独立法人,无任何关系。

四、资质与服务

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与物业管理企业的服务等级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一级资质不代表能够提供一级服务,资质等级与其所提供的服务并无挂钩。

具有三级企业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亦可提供一级标准的物业服务,关键在于确认该企业提供的服务等级是否达到标准。

物业的好坏关系着后边几十年的居住质量。一般来说业主没有办法选择物业,所以我们更要在于物业的交涉中留个心眼。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