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社会保障房出台多项办法 力争居有定所

2013-08-08 10:17:00   来源:搜狐焦点网

2013年,濉溪县将新建公共租赁住房870套,建筑面积约53000平方米,计划投资1亿元。其中,位于濉芜现代产业园510套,约31000平方米;位于口子酒业开发区园区360套,约22000平方米。同时,新建城市棚户区改造安置房910套,109360平方米,计划总投资2亿元。

为了抓好2013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实施,濉溪县相继制定了各类办法、方案,明确责任,扎实推进。同时,依据保障性安居工程操作规程,开辟绿色通道,要求相关单位制定出保障性安居工程实施路线图,合理测算土地,落实具体项目,按照考核时间要求,办理好相关手续,全力保障项目实施。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确保项目质量和安全。

为加强对廉租房的管理工作,县房管局会同县审计、监察、民政、公安、人社等其他部门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等形式,对申请人家庭的收入条件和住房情况进行实地核实,对于虚报、瞒报的及时予以纠正,确保分配合理公正。同时设立以开发区、濉溪镇、各居委会为责任主体的监督机制,对已经享受廉租房保障政策的家庭进行动态管理,当申请人家庭人口、收入等基本条件情况变化或不再享受低保或优抚待遇时,须及时申报变化情况,以便房管局采取新的管理方式。濉溪县房管局与财政、国土、建委、建投、发改委等有关部门紧密合作,确保了保障性住房按时保质完成建设。房管局成立专门机构,抽调一部分政策水平高、业务能力强的工作人员专门从事保障性住房建管工作。严格遵循《濉溪县“十二五”住房规划实施方案》《濉溪县2012年保障性住房建设实施方案》《濉溪县廉租住房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

按照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计划,明确保障方式、保障范围,落实保障经费,确保保障房建设及分配按规范运作。积极开展政策宣传,提高相关政策的知晓率。与其他有关部门联合行动,完善保障性住房的工程监理、质量监督、工程验收等制度,保证保障房项目的建设进度及质量。

濉溪县住房保障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建立健全以廉租房保障制度为重点,多渠道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政策体系,努力实现居有定所的城市住房保障工作目标。建立了由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住房保障工作领导责任制。先后制定出台了《濉溪县关于城镇较低收入家庭实施廉租住房保障的意见》、《濉溪县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管理办法》、《濉溪县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等一系列政策制度。组织开展全县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调查,建立数据库。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全县保障住房制度,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根据住房状况调查结果,结合县情实际,制定出台《濉溪县“十二五”住房规划和住房建设计划》、《濉溪县廉租住房管理办法》等制度。按照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计划,明确保障方式、保障范围、落实保障经费,使全县的住房保障工作更加系统化、规范化。

保障房是社会和群众极为关心、政府高度重视的重大民生和发展工程;实施保障住房建设是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有效途径,经过全县上下共同努力,濉溪县住房保障工作成效显著,可圈可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