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购的房被卖了如何维权?

2015-10-30 08:30:25   来源:搜狐焦点网

塘厦镇万先生去年国庆期间看见某楼盘促销广告,于是前往咨询购楼事宜,销售人员告知,由于楼盘尚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因此购楼者缴纳定金签订认购书,不能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认同该楼盘且急于购房的万先生于是缴纳了十二万元的认购款。当时开发商告知半年后估计可以正式签订购房合同,今年冬季可以收楼。但是,近期万先生获悉,自己订购的那套房已经被开发商加价卖给了别人。对方只同意退还认购款,却不愿意承担其他责任。万先生问:开发商此举是否构成一房多卖的诈骗行为?自己是否可以索回房屋购买权?

广东宝威律师事务所律师唐胜利:由于万先生持有的只是认购书,没有对开发商的违约行为做出约束,因此开发商的转卖行为不构成违约,也不构成一房多卖行为。认购书只是证明万先生付款的事实,由于不是合同书,因此难以受到法律的保护。正常情况下,购楼只要支付款项都有必要签订买卖双方责权利的协议书以约束双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