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住了15年 总算得确权

2016-02-15 15:10:02   来源:天津网-城市快报

市民赵先生住在市中心一套140多平方米的房子里。在这里,他住了15年,房子是入住前两年买的。当时,他花了50万元。但由于未交配套费等开发商的原因,其所在小区的房产一直未办产权证,这一点令赵先生烦恼不已。小区还有100多户也面临同样的问题。麻烦果真来了,2015年,赵先生家的房产突然要被某法院强制执行,查封之后,马上要被拍卖。

原来,开发商为关系公司的贷款行为作担保,拿赵先生居住的房产做抵押。关系公司还不上钱,被债主告上法庭,法院判决债主胜诉,而债主“人间蒸发”无财产可供执行,提供担保的开发商承担连带责任。就这样,赵先生居住的房屋因此前的抵押“躺枪”。

这真是“天上掉下来”的麻烦。赵先生无力解决,求助到击水律师事务所,司晓楠律师作他的代理人。律师指出,对于赵先生被牵扯进去的执行案,赵先生属于“案外人”。实践表明,案外人提出执行异议的案件,想要胜诉存在困难,即使不被驳回,法院顶多判决对涉诉房屋停止执行,很少会直接对涉诉房屋进行确权,所以本案存在着重重风险和败诉可能,特别是涉案房屋已进入法院执行程序。

最终,法院判决停止执行并确认涉案房屋归赵先生所有,结果令赵先生十分欣慰。

本案亮点:

首先,司晓楠律师排名前列时间积极帮委托人收集调取证据。调证过程中,司晓楠律师克服相关单位的拒绝与不配合,积极梳理与核对并补充证据,为取胜夯实基础。审理过程中,司晓楠律师积极与各方进行沟通,发表有理有据的代理意见,取得了法官的认可。

由于有的被告人“人间蒸发”,需要公告送达。在公告期间,赵先生的焦虑情绪日增。加之涉案房屋已入住15年之久,却迟迟未办产权证,也给他带来巨大的精神压力。对此,司晓楠律师加强沟通,及时帮赵先生梳理安抚情绪,取得了赵先生的理解,同时积极配合律师取证,为胜诉做实际有意义的努力。

小区存在相同情况的业主达百余户,本案最终无论取得什么样的结果,都将产生巨大影响。最终,在律师帮助下,取得令赵先生满意且具有标志性意义的结果,不仅赵先生心存感激,也为其他业主今后主张权益提供了典型示范。

记者 高立红 摄影 尹敬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