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9-23 10:50:08 来源:搜狐焦点网
这个问题需要分几种情形讨论:
1.假设首付是男方出的,且房产证只写男方一人的名字,但婚后夫妻一起还贷,这种情况虽然房子的归属权在男方,但如果双方离婚,女方是可以分割婚后还贷和增值的部分。
举个例子,假定婚前男方出30万首付购得价值100万的房子(贷款70万),6年后婚后两人分别已还贷15万,且房子已价值300万,若此时双方离婚,女方可以分割的财产=15万+(300-100)/2(房子增值部分均摊)=115万!
也就是说,即使离婚后房子归属男方,男方仍要给女方大概115万的现金补偿。
2.如果房产证登记双方名字,则婚后不管用谁的钱还贷,房子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无论在这过程中男方或女方分文未出,也有权参与房子的财产分割。所以要好好珍惜,那些在你分文未出的情况下,还把你名字写进房产证的另一半。
3.如果婚前夫妻双方共同出资付首付,但房产证只写一个人的名字,这种情况就比较复杂,要看双方购房时达成的书面共识和出资比例来判断房子属于个人财产或共同财产。
离婚后的财产分割是一件很麻烦的事,小编建议不管是结婚还是离婚,作出决定前都要慎重,且行且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