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公积金异地买房能否申请贷款?

2015-11-25 16:43:00   来源:搜狐焦点网

按规定,凡购买济南行政区域内的商品房,并符合济南市商品房限购规定已办理网上签约的山东省内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公积金缴存地管理中心开具无贷款证明和公积金正常缴存证明后,可以在济南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如果是在济南交纳的公积金,想在外地用来买房的异地购房者也可以在济南提取住房公积金。在提取时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购房合同、机打发票、完税证明和房产证房产证要在取得后三年以内,如果房产证过了三年有效期,也无法提取余额。

如果在异地购买的房子,目前还没有办下房产证,只有购房合同则暂时不可以提取公积金,必须要有房产证才能办理。据悉,目前住房公积金都是属地化管理,各地的公积金管理和资金运行相对来说都是独立的,政策也是各不相同,在公积金的异地使用上存在一定的门槛和不便。如果未来能建立统一的公积金平台,就能真正实现完全的异地使用。

贷款半年后 可申请提前还款

购房者在贷款期间,合同能否变更?是否可以提前还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方式是否可以变更?

对此,《规范》规定,合同变更包括借款人、共同还款人、担保人、抵押物、借款期限、还款方式等。贷款发放6个月后,受委托银行方可受理变更申请。

在合同期内,除按照规定可以分次提前还款外,其他内容原则上只能变更一次。贷款发放6个月后方可提前还款,提前还款金额不少于6个月的还款额。

贷款批准后 4个工作日内放款

市民申请公积金贷款后,每一笔公积金贷款办理时限有何要求?

《规范》规定,公积金中心应当自收到受委托银行报送的齐全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批工作。

准予贷款的,受委托银行应当在4个工作日内向借款申请人发放贷款,并按规定将贷款资金划至售房单位或买房人账户。此外,存量房(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公积金中心审批通过,4个工作日内办理贷款发放手续。

商贷未还清 将合并计算还款能力

《规范》规定,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本人及共同还款人尚有商业贷款余额的,应将其原商业贷款余额及本次申请的组合贷款中的商业贷款额与本次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合并计算其贷款偿债能力。

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称,这主要是为了控制风险。比如一单身购房者买了套70万的房子,公积金最多可贷25万。首付交25万后,还有20万需要商贷补足。如果这一购房者之前有5万元的贷款没有还清,银行在计算其还款能力时,也得把5万元计算在内。这样在计算还款能力时,就得按50万的额度来算,而不仅仅是45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