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形式有哪些? 分不清别吃亏

2017-03-23 07:29:35   来源:搜狐焦点网

购房者在买房的过程中必须接触购房合同,所以,购房合同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其关系到购房者与开发商的切身利益。因此,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时须谨慎。那么,要分清购房合同有那几种存在形式?

目前,我国的房屋买卖合同分别有定金合同、订金合同、预约合同和商品房买卖合同四大类型。

1、定金合同属于担保合同的一种,是为了履行房屋买卖合同所签订的合同。

2、订金合同内容与定金合同基本一致,但不同的是购房者对购买房屋反悔时可以要求退还订金,开发商违约的话是赔偿损失而非双倍返还。

3、预约合同是为了将来订立一定合同的而实施的契约行为。

4、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经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当开发企业取得预售房许可证或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后既可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后经过房地产主管机关备案后具有物权登记的效力。

现行法律规定,购房者和房地产开发商之间要达成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协议。目前主要存在三种购房合同形式:

形式一:纸质合同。

这种合同属于完全手工的,购房者在签订纸质合同前,较好仔细研究条款,按标准合同文本格式要求开发商填写相关内容签订纸质合同,并约定“商品房预售的,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内,由出卖人向房产局申请登记备案。”这是制约开发商备案的重要条款,购房者一定要留意。

形式二:网签合同。

这种合同在文本中,带有“已备案”的水印字样,其较大的标志是合同首页有“合同编号”,以英文字母E开始,后排10位阿拉伯数字,并且是机打显示,这种合同签订后,开发商在网上输入合同内容即为备案。

形式三:半网签合同。

这种合同在文体中没有“已备案”水印字样,合同编号为10位阿拉伯数字,没有英文字母,而且是手写,非机打。购房者为规避风险,签订合同后,可要求开发商出示《合同备案登记表》,以证明将办理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