陷阱?购房合同那些被遗忘的补充条款

2017-03-01 18:35:05   来源:搜狐焦点网

购房需要签订购房合同这个大家都知道,都是通过房管局审阅后才有效的,并且不能随意修改。但是,购房者却可以通过与开发商协商增加对自己有利的补充的的协议,这种就是补充协议。那么大家知道签购房补充协议的需要注意哪些事项吗?要防范哪些陷阱吗?下面让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希望对您能够有所帮助。

一、具体违约责任

1、规定产权证获取日期。协议上注明如果在规定日期未能取得房产证应视为“房产证无法取得的开发商一方的单方面违约行为”。对于此项“开发商的单方面违约行为”业主有权选择退房。开发商必须在15个工作日内退还业主已交的所有款项。

2、约定具体房屋质量标准。买受人可以聘请有资质的机构进行验房,如果验房结果与开发商的质量标准有差异,有权提请法院或有关机构进行最终裁决。在交房时所交房屋达不到补充协议约定标准的情况下,业主有权拒绝收房并由开发商对业主进行赔偿。如在规定的时间内仍然达不到约定的交房标准,购房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开发商应支付违约金和其它因无法收房入住发生的损失。

二、明确置业顾问承诺、广告描述和赠送的面积

置业顾问的承诺、广告描述及开发商所赠送的面积要写进补充协议。要将影响价格的广告描述和所看样板间中具体的品牌写进补充协议。还要把开发商赠送的面积包括具体位置、使用年限、装修标准在补充协议中详细阐述并注明使用权。

购房补充协议的注意事项:

1、辨别文字游戏,以免开发商推脱责任。例如,合同约定了违约金比例但补充协议里开发商有约定不超过某个比例,这样违约过了一定时间实际就不用支付违约金了。

2、警惕开发商利用补充协议转嫁风险。例如合同里对延期交付作了规定,但补充协议里开发商约定遇到异常困难不能按时交付不属于违约,这种异常困难是什么,容易扯皮。

3、注意优先效力,避免纠纷。仔细看补充协议的效力,防止开发商约定合同效力优先,那么有利于购房者的补充协议就形同虚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