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二手房过户 买卖双方任一方不到场咋办

2017-06-14 15:27:06   来源:搜狐焦点网

办理二手房过户手续时,需要买卖双方都到场,买卖双方为多人的,需要全部到场。若买方不到场,需提供手写委托书等材料,若卖方不到场,需提供公证委托书等材料。

一、过户时,买方不到场怎么办?

买方分别为境内自然人和境外自然人,若不到场需要提交的材料有所不同。

境内自然人

1、买方为成年人

应委托给有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同时应提供:

(1)手写委托书;

(2)买方身份证原件;

(3)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买方为未成年人

需监护人到场办理,并提供以下材料:

(1)买方户口本原件;

(2)监护人身份证原件;

注:若未成年人户口与父母在一起,并户主是父亲或母亲的可不作监护公证,但部分城区要求提供出生证明。

3、买方无行为能力

多指老年痴呆、精神病等,应由监护人代为办理。需提供以下材料:

(1)买方及监护人身份证明、监护关系证明;

(2)人民法院认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生效法律文书。

境外自然人

买方为境外自然人,需提供:

(1)委托公证书;

(2)译本公证;

(3)《外籍人在XX地购房审批表》;

(4)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

二、过户时,卖方不到场怎么办?

卖方分别为境内自然人和境外自然人时,若不到场需要提交的材料有所不同。

境内自然人

1、卖方为成年人

应委托给有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不能是买方),需提供:

(1)公证委托书;

(2)卖方身份证复印件;

(3)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注:网签时应体现受托人,某些地区规定,如果公证委托是配偶的,需提供配偶身份证及结婚证复印件。

2、卖方为未成年人

需要监护人到场办理,同时提供:

(1)监护公证;

(2)卖方户口本原件;

(3)监护人身份证原件。

3、卖方无行为能力

多指老年痴呆、精神病等,需由监护人代为办理。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卖方及监护人身份证明、监护关系证明;

(2)人民法院认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生效法律文书。

境外自然人

卖方若为境外自然人,需提供:

(1)委托公证书;

(2)译本公证;

(3)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

特别说明

以上材料因时效、政策等原因会有所变更,具体以各地区实际办理为准。

过户的时候如果一方不到场,可以委托他人办理,但是一般都需要委托证明并提供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