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二手房市场火热 营改增后不会多交税

2016-03-19 07:30:00   来源:搜狐焦点网

5月起中国全面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并首次涉及个人二手房交易。这条消息一传出,使得本已热火朝天的长三角二手房市场近几日更是“火上浇油”,让不少“持币观望”的冷静购房人也“躁动不安”,急于出手。

近日,南京市中心的华侨路房产交易中心,很多交易者表示出手要快,营改增之后,可能房价涨得越高,税交的越多!事实真的是这样的吗?

相关人士表示,自从新年以来,几乎是一个政策出来,就带来一波二手房买卖热浪。特别是2月22日起施行的“降低房地产交易契税、营业税,持有两年以上过户免营业税”政策。

相关数据显示,3月的第二周,南京二手房住宅成交3320套,是自去年11月以来交易额较高的一周;苏州二手房成交3956套,接近4字头;一线大城市的上海市,二手房的挂牌价则一路“水涨船高”,从去年12月底的33452元飙升至37015元,过个年,房价涨了整一成。

即将于5月全面实施的“营改增”政策再次为二手房市场打了“鸡血”。很多交易者担心买卖房要多交税,而卖方的税负又往往直接让买方承担,这让不少前段时间持观望态度的买房者也坐不住了。

税费

那么,营改增之后,涨的越高的房子税负是否越重呢?

南京财经大学财政与税务学院院长、财税专家李林木就此进行了专业释疑,他呼吁,购房者稍安勿躁,毋须着急加入“抢房大军”,“对于普通的个人购房者来说,营改增该政策恰恰只会减除降低税负,而非增加。”

对于市场更为关注的“持有两年以下的房屋”,李林木介绍,这类房屋按照目前的营业税征收规定,是“按全额征收”,即房产交易价的适用5%”的营业税率,比如售价100万元房子征收5万元营业税。 而“营改增”之后,由于个人购房属于小规模纳税人,个人购房按增值税目前的征收规定,适用的是3%的增征收率,且不考虑原购进价,仅以去除增值税的最终卖出价作为计税依据。“即,同样是购买不足两年,售价100万元的房子,购买不足两年,营改增之后,按照去除增值税的售出价为计税依据,仅需交纳2.91万元左右的赋增值税。相较于现在的5万元营业税,降幅还是很大的。”

总体来说,对于个人购房者,营改增之后,无论房子涨价了多少,纳税基础都是以最终卖出价作为参照。不会出现房价涨的越高,税负就交的越多的情况出现。

目前南京市降税新政是什么?

契税

首套房:

90平方米以下(含) 原为1% 现为1%

90~144平方米 原为1.5% 现为1.5%

144平方米以上(含) 原为3% 现为1.5%

二套房:

90平方米以下(含) 原为3% 现为1%

90平方米以上 原为3% 现为2%

营业税

2年以下 原为全额征收 现为全额征收

2年以上(含)

原为144平方米以下免征、大于等于144平方米差额征收

三套房

契税和营业税都是参照二套房执行,即分别按照房屋总价的3%和差额的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