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工作 单位不给交公积金咋办?

2016-01-11 11:09:00   来源:搜狐焦点网

2016年1月,《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下发新规定:单位招聘正式职工后却不为他们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较高可被罚款5万元。根据这一规定,很多就职者可能会问:那如果我的单位不给我缴纳公积金,我该怎么办呢?

公积金账户

首先我们说对于单位不予缴纳住房公积金进行惩罚,北京并非先例。像上海,广州,长沙,石家庄等城市都有相关规定。这一规定是来源于国家对于单位缴纳公积金的相关规定。

我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六章

第37条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38条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那么相关问题来了,公积金是强制缴纳的吗?如果单位不给缴纳公积金,该如何维权呢?下面我们以上海为例,帮助大家整理一下维权渠道和方式。

1. 维权渠道找谁?

公积金的维权途径与社保或其他劳动争议不同,如果单位不给员工缴纳公积金,员工应该去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各区县管理部投诉举报,而不是到劳动仲裁委提起劳动仲裁。以上海为例,则应该去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及上海市各个区县的管理中心进行投诉举报。

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http://www.shgjj.com/html/xxgk/qtgz/ywwd/slwdqxglb/index.html)

当然您也可以通过电话(投诉热线12329)和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进行举报(http://www.shgjj.com/static/wqzl/)。

2. 职工提起公积金的维权投诉需提交哪些材料?

(1)职工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等;

(2)证明职工与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材料,如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等;

(3)证明工资收入的材料,如工资条、银行工资卡等,以确定公积金的缴纳基数。

另外,还需到“上海住房公积金网”的“维权专栏”( http://www.shgjj.com/wswq/ )下载《职工住房公积金投诉登记表》,填妥后连同上面的材料一并提交给公积金管理部门。